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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禮儀和軍權意義的玉鉞
一般意義上講,鉞是商周時的一種青銅鑄造的兵器。由于其在實戰中的殺傷力不如戈矛之類兵器,實用地位大大降低,多數情況下的意義在于儀仗及軍權的象征。
扶風玉鉞
本文介紹的這件鉞(圖1)與眾不同,它是由玉石磨制而成的,光素無紋,長5.3、寬4、厚0.3厘米,1978年從陜西寶雞法門鎮齊家村十九號西周墓葬出土,現藏周原博物館,被定為國家三級文物。玉鉞黃中泛綠色,半透明,通體磨光。扁平長方梯形,刃呈弧狀,中心部位有一小圓孔,兩側各有互相對稱的四個齒狀牙飾。
鉞的形狀很像斧,因此《說文》上曰:“鉞,大斧也,一名天戉。”《說文解字》又曰:“大者稱鉞,小者稱斧。”《書·顧命》上也曰:“鉞、鋮同兵類,脫
岐山石斧
岐山石鉞
胎斧。大者鉞、小者鋮。一人冕執鉞,一人冠執鋮。”兩者的區別在于斧刃較鉞為窄,鉞刃較寬大,呈弧形,似新月。這些記述似乎都是以大小來區分斧和鉞的。實際上,這些以大小來定名古器物的不單單體現在斧和鉞上,許多文獻上對古代樂器的解釋往往也是含混不清,出現名稱混亂,含義模糊,分類不清。以大、小來區分镈、鐘。如《國語·周語下》記載:“細鈞有鐘無镈,昭其大也。”韋昭注:“鐘,大鐘。镈,小鐘也。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釋镈為:“镈,大鐘辭于之屬。”但是,這里可以肯定,鉞、斧的稱名不論大小,都是由原始社會的石斧演化而來的一種古代的兵器。石斧(圖2)的歷史大約可追溯到舊石器時代。那時人們用磨制粗糙的石斧,砍斫器物、捕獵禽獸,是不可缺少的勞動工具之一。古漢字中“斤”就是砍木頭的斧字,所以后來從斤字旁的漢字多有斬截、折取的意思。在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中,曾發現過一種磨制非常精細的石鉞(圖3),鉞體扁平,刃部寬闊,弧曲度大,兩邊有齒牙狀飾。這種精心制作的石鉞顯然不適宜砍伐林木或用于農作。據推測很可能是古人專門制造的原始兵器。
岐山銅斧
竹園溝西周銎內鉞
考古發現表明,商代出現了用青銅鑄造的鉞。這時的青銅鉞仍保留了石鉞的特點,刃部弧曲寬闊,兩角略微上翹。如在河南安陽殷墟發現的婦好墓中,就出土了兩件大型青銅鉞。進入西周,鉞的形象發生了較大變化,種類也比較繁多,出現了一種空頭鉞,大多是管形銎,上有孔,以安裝柄(圖4)。由于這時青銅冶煉中加入了鉛、鐵、錫、金等多種金屬,鑄造出的鉞質地堅韌,做工精良。從西周考古發現看,斧與鉞到了西周時的形狀已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圖5)。但由于鉞的形體笨重,殺傷力遠不如戈、刀、矛,所以漸漸脫離戰場,成為一種禮儀性兵器。如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中出土的兩件大型青銅鉞,重達8.5—9公斤,上面鑄有銘文:“婦好”。婦好是殷王武丁的妻子,她生前是一位驍勇善戰的著名女統帥,曾多次率兵出征。試想,這么笨重的兵器,女將軍統帥怎么揮舞?顯然,這兩件青銅大鉞當是婦好將軍權威的象征。由此不難看出,鉞作為禮儀性兵器在商周時的地位遠遠大于實用的作戰兵器。
鉞在商周時的用法不光是兵器,還是軍隊指揮權和國家統治權的象征,同時兼有刑法的意義。據《史記·周本紀》記載,武王攻克商王王宮后,用黃鉞斬了紂王的頭顱,懸于太白旗上。直到漢代仍以斧鉞為斬首的刑具。由于斧鉞是一種斬殺罪人的刑器,所以歷史上有“斧鉞之誅”的說法。公元前十一世紀,周武王姬發在孟津會合八百諸侯,北渡黃河,陳師商郊牧野。誓師后,武王“左杖黃鋮,右秉白旗”,指揮戰斗。又“斬以玄鋮,懸其頭小白之旗”,完成接管商王朝政權的典禮。在古代,大將接受斧鉞就等于被授予軍權帥印。史載武王克商后,“公旦把大鋮,召公把小錢以夾武王”。從這段歷史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古時代的斧鋮,不僅是用于戰陣的白刃兵器,也是軍隊指揮權和國家統治權的象征。到了魏晉南北朝時,這種禮儀被繼續延用,重臣出征往往加有“假黃鉞”的稱號。即代表皇帝行使軍權之意。
這件玉質鉞的出土,則更加完善了鉞的禮制功能之意義。因為這種形制的玉鉞從質地到形制,已不完全具備兵器的實用功能了,只能是一種軍隊指揮權和國家統治權的象征。它對于我們認識鉞的禮儀功能增加了新的實物資料。
編輯:楊嵐
關鍵詞:玉鉞 兵器 象征 禮儀 軍權 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