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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方案公布!再擠藥價虛高水分、推動藥價回歸合理
人民網北京11月16日電 為了進一步降低群眾藥費負擔,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提高群眾用藥安全,探索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價形成機制,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
作為試點,15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掛出《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
《文件》明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地區范圍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簡稱“4+7城市”)。同時確定了31個采購品種和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則由各試點地區上報確定,各試點地區統一執行集中采購結果。集中采購結果執行周期中,醫療機構須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品種。
集中采購一直是我國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堅持的方向,藥品集中采購在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上海市人社局醫保處副處長龔波認為,帶量采購是本次試點的一大亮點。在此之前,藥品招標采購往往只是跟藥品企業確定一個中標價,并不能保證藥品在本地醫院的采購數量,從而使得集中采購的“團購”效應大打折扣。
區別于省級藥品的招標采購及帶量采購,進入國家藥品帶量采購市場,意味著更大的市場,企業以價換量的動力就更大了。“4+7城市”加起來大概占到全國1/3的市場,會對藥品企業產生強大的吸引力,通過企業間市場化競價,能充分起到以量換價的作用。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方案 藥價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