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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宣布與英國達成“脫歐”協議 允許延長過渡期
中新社布魯塞爾11月15日電 (記者 德永健)經過一年多的拉鋸談判,歐盟14日宣布與英國達成“脫歐”協議,允許英國延長“脫歐”過渡期,同時或以“單一關稅區”解決北愛爾蘭與愛爾蘭邊界問題。
當地時間14日晚,歐盟發布公告宣布雙方談判團隊達成“脫歐”協議;晚些時候,歐盟首席談判代表巴尼耶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剛剛出爐的協議進行了詳細說明。
歐盟公告稱,總計585頁的協議涵蓋英國“脫歐”的方方面面,標志著“脫歐”談判取得“決定性進展”;除此之外,雙方還就未來歐英關系“政治宣言”的大綱達成共識。
協議規定,2019年3月29日英國正式“脫歐”后,其過渡期定于2020年12月31日結束;如確有所需,雙方可在2020年7月1日前決定將過渡期延長一次,但未明言可延長多久。
對于備受關注的英國北愛爾蘭與愛爾蘭邊界問題,協議稱雙方將盡力在2020年7月1日前達成協議;如未能如愿,且“脫歐”過渡期未被延長,2021年1月起雙方將啟動一個備用方案。
依據這一方案,歐盟與英國將建立“單一關稅區”(漁業和水產品除外),將北愛爾蘭與愛爾蘭一并覆蓋,從而既避免“脫歐”后北愛爾蘭與愛爾蘭出現“硬邊界”,又確保北愛爾蘭與英國本島不會被“貿易邊界”隔開。
至于“分手費”,協議規定英國要在“脫歐”過渡期繼續為歐盟預算出資,但僅列出“分手費”計算方法,未列出具體金額。有媒體估算,英國至少要繳納390億英鎊(約合448億歐元)。
根據歐盟議事程序,“脫歐”協議達成后,需要歐盟各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準才能生效。據多家媒體報道,歐洲理事會擬于11月下旬舉辦特別峰會,期間歐盟各成員國首腦將對協議進行審議。
去年3月29日,英國正式向歐盟遞交“脫歐”信函,6月19日雙方正式啟動“脫歐”談判;根據歐盟法律,雙方應在2019年3月29日英國正式“脫歐”前完成談判,但由于進展遲緩,外界一度擔心談判或以英國“硬脫歐”告終。(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歐盟 英國 延長過渡期 脫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