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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關系因強征勞工案再起波瀾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國際觀察)日韓關系因強征勞工案再起波瀾
新華社記者王可佳 耿學鵬
韓國外交部長官康京和與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10月31日就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30日判處涉事日本企業承擔二戰時期強征韓國勞工賠償責任一事通電話,商討兩國后續應對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目前韓國還有多起類似索賠案件,此次判決或將引發連鎖反應,使本就因歷史和領土糾紛而敏感脆弱的日韓關系再起波瀾。
恐引連鎖反應
韓國大法院30日支持4名二戰時期遭日本強征的韓國勞工的索賠權,判決涉事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公司向每名原告賠償1億韓元(約合8.8萬美元)。此案訴訟過程長達十余年,一波三折,如今迎來終審判決,引發兩國輿論高度關注。
原告方部分勞工最早曾在日本提起索賠訴訟,但最終于2003年敗訴。原告后于2005年在韓國提起訴訟,但一二審均告敗訴,直到韓國大法院2012年推翻二審判決發回重審,案件才迎來轉機。2013年,首爾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方新日鐵住金公司向原告賠償,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訴。韓國大法院30日判決原告勝訴為這起案件畫上句號,此案也成為第一起原告終審勝訴的韓國戰爭受害者對日索賠案。
這一案件的原告前期之所以屢屢敗訴,其中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日韓兩國1965年恢復邦交時簽署的《日韓請求權協定》。這一協定的全稱是《日本與大韓民國關于財產及請求權相關問題的解決以及經濟合作的協定》,其中規定日本向韓國提供5億美元的經濟援助,雙方確認“關于兩締約國及國民(含法人)的財產、權利和利益以及兩締約國及國民之間的請求權的問題”得到“完全和最終解決”。日本政府及日方被告據此認為,韓國勞工的請求權問題已經解決,原告無權再向日方索賠。
但韓國大法院認定,這一協定并不妨礙原告的個人請求權,同時認為新日鐵住金公司對其前身企業的賠償和債務負有法律責任,因此判原告勝訴。
目前韓國各級法院有十多起強征勞工索賠訴訟等待裁定。日韓輿論普遍認為,此次判決結果可能對這些訴訟產生影響,并可能導致更多勞工或遺屬對日方提起訴訟。
日方反應強烈
韓國大法院的判決引發日本方面強烈反應,多名政府高官接連做出強硬回應。日本首相安倍晉三30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此次判決違反了國際法,兩國在《日韓請求權協定》中已經完全且最終解決了勞工問題。他還罕見地在社交媒體上連續發布兩條消息,稱日本政府將采取堅決態度來應對此事。
河野太郎30日也發表談話稱,這一判決違反了《日韓請求權協定》的規定,等于從根本上推翻了日韓邦交正常化以來所構建的兩國友好合作關系的法律基礎,日方感到非常遺憾,絕對無法接受這一結果,要求韓方立即修正這一做法。河野當天還召見了韓國駐日大使李洙勛并表達抗議。
日本外務省30日在亞洲大洋洲局之下專門設置了“日韓請求權相關問題對策室”以處理判決的后續事宜。日本媒體報道稱,日本政府正計劃采取各種可能的應對措施,其中包括向海牙國際法院提起訴訟等。
關系再起波瀾
分析人士認指出,受歷史和領土問題等因素影響,日韓兩國關系敏感復雜,合作與摩擦并存。兩國圍繞“慰安婦”問題、“獨島”(日本稱“竹島”)主權問題等齟齬不斷,此次韓國大法院的判決可能導致兩國關系進一步趨緊。
日本《朝日新聞》撰文稱,與“慰安婦”問題不同,韓國政府對勞工問題一貫持已解決的立場,但如果韓國政府改變這一立場要求日本企業依照判決賠償,再加上韓國打算解散基于日韓“慰安婦”問題協議而設立的“和解與治愈基金會”,日韓關系可能進一步惡化。
日本共同社認為,日韓兩國目前正在協調韓國總統文在寅年內訪日一事,此次判決可能對這一訪問產生影響。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盡管日方表現出的姿態十分強硬,但后續行動并不一定會強硬到底。日本廣播協會(NHK)電視臺報道稱,日本政府若要解決朝鮮半島無核化及朝鮮“綁架”日本人問題,就必須與韓國和美國組成聯盟,因此并不希望此事使日韓關系進一步交惡從而產生更多負面影響。
韓國總理李洛淵30日在表示韓國政府尊重大法院判決的同時,也表示希望發展面向未來的韓日關系。據韓國外交部發布的信息,康京和在31日與河野太郎的通話中也表示,有必要加強合作,發展面向未來的韓日關系。
分析人士認為,考慮到涉事的新日鐵住金公司還要謀求今后在韓國的經營與發展,日韓兩國也互有維持和發展與對方關系的需要,兩國政府有可能采取外交談判等多種方式尋找妥善的解決方案。
編輯:秦云
關鍵詞:韓國 日本 日韓關系 強征勞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