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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假醬油”,監管不能“打醬油”
近日,江蘇省消保委發布了醬油產品比較試驗報告,涉及120款、48個品牌/56個生產(代理)企業的醬油。經檢測發現,4款“醬油”氨基酸態氮含量不達標,甚至已經不能稱之為“醬油”了。還有部分醬油虛標營養成分,有欺騙消費者嫌疑。經比較試驗,23款醬油實測營養成分數據,與產品標識明示的營養成分表數據不符,其中,就包括B.B.、蟹園、李錦記、味美思等知名品牌。
俗話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醬油幾乎是家家戶戶都離不開的調味品。但遺憾的是,通過檢查,醬油行業的虛假標注甚至造假情況已經相當嚴重,監管部門有必要高度重視,嚴懲制假商家,避免消費者打到“假醬油”。
這里所說的“假醬油”,不僅僅是指小作坊生產的傍名牌產品,那些知名商家自行生產的不合格產品、虛假標示產品,也應屬于“假醬油”之列。而這些“假醬油”,無疑屬于假冒偽劣產品。而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該承擔退一賠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賠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該承擔價款十倍或消費者損失三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賠償。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如果消費者或者職業打假人以此索賠,涉事廠家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相對于小作坊“傍名牌”式制假行為,知名廠家的虛假標注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更大,更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如今,隨著執法力度的加大以及人們防范意識的增強,很多消費者會謹慎選擇,傾向于購買知名廠家的產品。即多數人會下意識地認為知名廠商生產的醬油質量有保障,成分不虛標,進而對其信賴有加,因而相對于小作坊生產的“傍名牌”醬油,知名廠商所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占有率更多,消費者更多。
可以說,如果不是江蘇消保委的抽檢及曝光,很多人還蒙在鼓里,一味地相信知名廠家生產的醬油,其權益持續地受到侵害而不自知。
打擊制假售假,應不因廠家知名而放縱。相反,監管部門更應緊緊地盯住知名廠家的產品。特別是,像醬油等調味產品,其質量如何,是否虛標,并非普通消費者所能辨識,勢必由專業檢測機構介入,進而讓虛假產品早日現形。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監管部門可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沒收相關工具、設備,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無論是小作坊還是知名廠商,只要涉及造假,監管部門不能“打醬油”,理當及時介入調查,給予這些漠視消費者權益的廠家當頭棒喝,讓其承擔高昂成本,不再為一己私利而制假售假。
編輯:趙彥
關鍵詞:假醬油 監管 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