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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前三批整改結果:問責5800余人次
7地黨政一把手掛帥環保督察問題整改
首輪督察前三批整改結果公開6省市問責5800余人次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實現對全國31省(區、市)的全覆蓋督察后,各地相繼啟動了移交問題的整改工作。《法制日報》記者今日從中央環保督察辦了解到,目前首輪督察中的前三批已經公開了整改情況。
由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7省(市)政府近日發布的長達42萬字余的整改結果一個突出特點是,7地的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問題整改;同時,6省(市)已有5800多人次被問責。
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等7省(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2017年8月完成督察意見反饋,并將531個問題轉交7地整改。
根據7省(市)政府近日公開的整改情況,在整改過程中,7省(市)均成立了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領導小組,且由省(市)委書記、省(市)長任組長或副組長。其中,山西省、安徽省、遼寧省均是“雙組長”,即省委書記和省長同時出任領導小組組長。不僅如此,這些組長還“靠前指揮”整改。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留給天津的39項整改任務,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先后90余次深入重點區域和關鍵點位調研督查,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等16位市領導對口聯系,推進督察整改。
山西省成立了由省委書記駱惠寧、省長樓陽生任“雙組長”的整改領導小組,2017年啟動整改以來,駱惠寧和樓陽生就整改工作共作出67次批示,現場檢查調研8次,召開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等相關會議20次。
2017年8月以來,遼寧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專題辦公會議分別聽取了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20余次對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6位省級黨政領導先后到整改任務現場調研指導工作。
截至2018年8月底,福建省委、省政府召開整改工作會議149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就督察整改批示135次,省領導一線督導整改工作94次。
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家毫出任整改小組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群任副組長,省委書記、省長先后15次深入整改一線暗訪調研督導,34次對整改工作作出批示。
自2015年底,對河北省啟動試點督察以來,中央環保督察就一直將“督政”作為重點,而“督政”的背后必然牽出責任追究問題,天津等7省(市)的6省(市)均公開了問責結果,其中,2017年以來,天津共問責1885人,包括局級28人、處級831人、處級以下1026人。
在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山西全省共問責1071人。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4個問題,問責117名責任人,其中,廳級干部22人,處級干部61人。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遼寧省對14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去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完成了對安徽省的督察后,向安徽省移交了14個責任追究問題。安徽省就這些問題共問責干部151人,其中,廳級干部25人,處級以上干部107人。
中央環保督察以來,湖南省問責1950人次,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5個責任追究案件,湖南省問責167名黨員干部,其中廳級干部28名,處級干部94名,科級及以下干部45名。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1個責任追究問題,貴州省對120名干部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干部21名、縣處級干部51名、鄉科級及其他干部48名。貴州省透露,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過程中,對1212名干部實施約談,378名干部實施問責;督察整改過程中,共處理314人,其中問責132人,約談128人。
福建省透露,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目前已形成初步處理意見,具體問責意見待中央環保督察辦同意后立即落實,并向社會公開。
本報北京10月8日訊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首輪中央環保督察 前三批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