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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黃少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新華社廣州9月21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紀委監委21日對外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黨工委原副書記及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少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廣東省紀委監委認為,黃少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少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黃少 少峰 違法 嚴重 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