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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倆月重罰險企3500萬
今年下半年以來,銀保監會繼續加大對保險機構處罰力度。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顯示,銀保監會及地方保監局7月份和8月份兩個月合計對保險機構(含保險中介)罰款3454萬元。
分機構來看,今年下半年以來,財險公司被罰最多,7月份及8月份兩個月合計被罰2190萬元,占罰款總額的63%;中介機構合計被罰742萬元,占比21%;壽險公司合計被罰488萬元,占比16%。
值得關注的是,盡管壽險公司合計罰金占比較少,但環比增速較快。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8月份銀保監會對壽險公司罰款345萬元,環比大幅飆增140%。
兩個月31家險企被罰
今年下半年以來,銀保監會對保險機構持續強監管。整體來看,7月份及8月份銀保監合計處罰了31家保險公司,50余家保險中介公司(專業中介、兼業中介、公估公司等)。
具體來看,銀保監會8月份對保險機構合計處罰1810萬元。其中,15家財險公司合計被罰1150萬元;9家壽險公司合計被罰345萬元;26家中介機構合被罰315萬元。
而7月份,監管對保險機構的罰款略低于8月份,合計罰金為1644萬元。其中,11家財險公司合計被罰1040萬元;5家壽險公司合計被罰143萬元;25家保險中介合計被罰427萬元。
對比來看,銀保監會8月份對保險機構處罰金額環比增加約10%。其中,8月份對財險公司處罰金額較7月份微增,但壽險公司的罰金是7月份的1.4倍。
從近兩個月處罰原因來看,保險機構多因如下原因被罰:編制虛假資料、給予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未按規定報告、臨時負責人實際任期超過規定期限并開展業務、銷售誤導等。
值得關注的是,8月份有5家機構被銀保監會停業。例如,盛衡保險公估公司因出具的公估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被河北保監局責令停業3個月;某財險公司徐州中支因虛列財務費用、給予合同外利益,被江蘇保監局責令停止接受商車險電銷渠道新業務3個月;某壽險公司杭州電銷中心因欺騙投保人,被浙江保監局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
太平財川分領8月最大罰單
值得關注的是,8月份有4家保險公司合計被罰超百萬元,包括1家壽險公司、3家財險公司。
8月份,單張最大罰單為四川保監局對太平財險做出的處罰,合計被罰135萬元。四川保監局8月2日下發的處罰函表示,經查,2016-2017年,太平財險四川分公司存在兩項違法違規行為:其一,2016-2017年該公司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違法行為。其二,2016-2017年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違法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車險惡性競爭依然是監管處罰的重災區。今年8月份被罰超百萬元的4家險企中,3家險企均為大型財險公司,其中被罰多涉及車險。
比如,江蘇保監局8月21日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大型上市財險公司也存在兩大違法行為:一是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二是虛列財務費用。
江蘇保監局發現,上述上市財險公司2017年1月份-9月份向深圳某某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支付費用4118萬余元用于購買萬里通積分并贈送給客戶,客戶可以使用積分抵扣所交車險保費或兌換車險增值服務,涉及商業車險保費合計1.7億余元;2017年1月份至10月份,該公司從46家汽車服務供應商購買汽車保養、洗車、劃痕等服務內容增送給購買車險的客戶,涉及金額424.01萬元。
江蘇保監局處罰函還提到,2017年4月13日至5月17日,上述上市財險公司以業務招待費、公雜費、勞動保護費等名義報銷相關費用合計85130元,套取資金用于業務采購費用支出。
實際上,在業內人士看來,無論是虛列費用、還是編制虛假材料,均與財險公司在車險市場的“拼費用”不無關系。就今年車險處罰頻發這一現象,東北研報認為有以下三大原因:其一,車險是紅海市場,險企間的手續費競爭尤為激烈;其二,商車二次費改落地后,部分險企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將賠付節省的費用轉投銷售環節;其三,為了迎合監管要求,調低費用率(調高賠付率)。
年初以來,監管壓力倒逼財產險公司強化費用管控,銀保監會(不含地方監管局)針對險企違規經營累計開出42張監管函和25張行政處罰書,尤其關注財車險等財險銷售端的市場亂象,共計約31家財產險公司受牽連。
值得關注的是,未來,車險拼費用亂象或將進一步得到遏制。從8月1日起,保險公司已經陸續開始執行“報行合一”政策。所謂“報行合一”,即保險公司報給銀保監會的手續費用需與實際使用的費用保持一致。根據監管此前下發的《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各保險公司向銀保監會報送的商業車險手續費上限標準,原則上定為舊車20%、新車25%。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保監 合計 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