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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引領,三方發力,共建共享,走向鄉村振興
民革中央一直重視“三農”工作,這些年做了很多資政建言工作。作為聯系全國政協農委的副主席,今年7月上中旬,我帶隊就“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三農’工作隊伍”專題到山東、江蘇調研。
結合平時工作和這次調研,發現在鄉村振興中,“黨支部+合作社(龍頭企業)+土地流轉”的發展模式值得關注。該模式主要特點:基層黨組織發揮根本的政治引領作用,合作社(龍頭企業)發揮基礎的經濟支撐作用,流轉土地則發揮綜合的規模經營作用。概括為黨建引領,三方發力,共建共享,走向鄉村振興。
一、 政治引領是根本保障
要建設好基層黨組織這個基層發展“頭雁”,必須有效健全黨領導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切實發揮好基層帶頭人作用。調研看到,凡是鄉村建設搞得好的,一定有一個好的黨組織帶頭人,他們素質高、能力強、辦法多,能夠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群眾得到實惠,黨員干部的威信就高了,組織力和號召力就更強。
二、 合作經濟是運行基礎
只有選準農村的主導產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龍頭企業、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才能吸引實用人才,帶動鄉村振興。在基層黨組織引領下,合作社成為基層黨建的新陣地,帶動村民組織化的新平臺,推動黨建與村莊治理、產業發展、群眾增收融合發展,通過合作形成紐帶,構建利益聯結共同體。同時,合作經濟的發展也為黨支部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提供了經濟保障,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充足動力。
三、 規模經營是發展方向
鄉村振興要因地制宜,宜大則大,宜小則小。長遠看,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提高農業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水平,有效帶動小農戶發展,是一個發展方向。從目前情況看,應把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作為重點,著力提高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富裕程度。積極穩妥推進土地流轉,整合優化土地資源,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才能推進村莊規模化管理,大幅提升土地利用率,提高農民和村集體收入,推動建設高標準的美麗文明鄉村。
基層創造的黨支部+合作社(龍頭企業)+土地流轉的發展模式是脫貧攻堅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有益探索,建議繼續完善并加以推廣。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鄉村 發展 振興 引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