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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人想送0~3歲寶寶入托
六成人想送0~3歲寶寶入托
廣州市0~3歲托幼服務專題調研報告發布 建議鼓勵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辦托幼機構
有0~3歲孩子的家長對托幼服務的需求較大。
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廣州市藍皮書研究會發布的《2018年中國廣州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藍皮書于近日發布。藍皮書顯示,一項針對廣州市0~3歲托幼服務的調研發現,有無托幼機構已經開始影響人們的生育意愿。該調研報告認為,托幼服務的本質屬性是社會公益性,建議強化政府對發展托幼服務的責任,加快建立完善0~3歲托幼服務體系,鼓勵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社區等建立托幼機構。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粟華英
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陳憂子
入托現狀:僅4.68%家長送0~3歲孩子入托
藍皮書中的這份報告名為《廣州市0~3歲托幼服務專題調研報告》(下簡稱《報告》),其作者分別是廣州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劉梅,廣東社會學學會會長、廣東省精神文明學會會長范英,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董玉整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小敏。《報告》指出,截至2017年7月,廣州市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的二孩率進一步攀升到58.37%和60.87%。伴隨著兩孩出生高峰的到來,對托幼服務的呼聲日益高漲。2017年6~9月間,廣州市婦聯聯合廣東社會學學會開展托幼服務專項調查研究,組織多場專題座談會,發放回收有效問卷4670份,走訪調研了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61個街道、174個托幼機構以及10多個企事業單位。
調研顯示,近六成受訪者表示“一定會入托”或者“如果有合適的托幼機構,會入托”,而選擇“不會入托”的僅有兩成左右。
調研顯示,實際上孩子的養育,爺爺奶奶帶的比例最高(39.03%),其次為全職媽媽帶(17.10%),由外公外婆帶的有16.77%,僅有4.68%的人將孩子放在托兒機構。相比之下,一些發達國家的入托比例甚至達到了50%。
托幼機構現狀:超七成靠租房
調查發現有42.11%的受調研機構配備教師在5名以下,有72.88%的托幼機構保育員數量在5名以下,有30.51%的受調研機構還沒有炊事員,15.25%的受調研機構未配備行政后勤人員。托幼機構的用房面積普遍較小,租房的比例最高,達75.68%。對現有托幼機構的調研結果顯示,自營托幼機構比例占54.05%,幼兒園辦托班占20.27%,社會機構辦托幼機構占8.11%,“其他”(包含政府舉辦)僅占17.57%。對市民群眾的問卷統計結果顯示,表示會優先選擇托幼機構屬性為“政府舉辦”的比例高達64.03%,其次為選擇“幼兒園辦托班”,比例達20.65%。
根據對174份托幼機構答卷的分析得知:在教育部門登記的占51.15%,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占21.84%,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占18.97%,其他占8.04%。《報告》指出:“教育、工商、民政都可以登記,似乎都有這個職能職責,但實際上又不完全是,甚至不清楚是不是。”
生育意愿:有無托幼機構一定程度影響生育意愿
《報告》對有幼兒在托的人群特征分析結果顯示:年齡方面,37.93%的人處于30~34歲、24.13%的人處于35~39歲,兩者加在一起超過了60%,說明30~40歲的中青年對托幼需求很迫切。生育狀況方面,已育一孩的占72.41%,已育二孩的占17.24%。調查發現,已育一孩和不要孩子人士在對不想要或不想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有5.80%人士的理由是“沒有托幼機構”,說明人們已經將托幼服務作為是否決定生育的一個現實的考慮因素。
《報告》特別指出,在生育意愿的調查分析中可以看出,愿意生育兩個及以上孩子的受調研者,比例不到60%,而且未孕未育人士中有4.05%的人明確表示“不要孩子”,“沒有也不勉強”的占6.76%。不同收入人群之間的生育意愿差別不太明顯。這說明,越是生育少的人,越是年輕的人,生育意愿相對越淡。而將自己的生育意愿與有無托幼機構聯系在一起的,主要就是這部分人士。
建議:出臺0-3歲托幼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報告》認為,托幼服務的本質屬性是社會公益性,離開了公益性,托幼服務的發展就會偏離正確軌道。我國上世紀90年代開始托幼服務社會化市場化進程,但托幼服務卻發展緩慢。放眼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在此問題上的趨勢都是強化政府對公共托幼服務的責任和義務,都在加大投入、增加服務。這種世界性的發展趨勢值得借鑒。《報告》建議在市級層面出臺《廣州市加快推進0~3歲托幼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廣州市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組織制定托幼服務的一系列行業規范標準。
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辦托幼機構
“帶著孩子去上班,是上世紀80年代許多城市居民每天最普通的事情。但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機關事業單位施行制度轉型,公辦托兒所被市場化的幼兒園逐漸替代。”《報告》指出,為緩解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的育兒壓力,多地正組織出臺措施,鼓勵機關事業單位自辦托幼機構。《報告》認為,政府應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開展托育服務。還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有關單位、相鄰社區合作開辦托幼機構以及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職工提供多樣化的托幼服務。《報告》還建議,政府應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女職工集中的企業,在企業內部開辦托幼機構,解決女職工哺乳、幼兒無人照料、無人教育等現實問題。對尚不具備條件的中小型企業,嘗試在工業園區或所在社區開辦托幼機構。政府還可以成立托幼服務專項基金,以發放托育津貼的形式支持有條件的園區、樓宇、企業開展托幼服務。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托幼 機構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