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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個水坑就是湖景房 地產廣告套路太甚
一些看起來“高大上”的廣告語,實則隱含著難以啟齒的“潛臺詞”。譬如,“稀缺樓盤,坐擁寧靜”,可能是“項目比較偏僻,周邊人氣不足”;“千畝大盤,成熟社區”,可能是“開發周期比較長”;從項目位置、道路交通,到周邊設施、未來規劃,房地產廣告中充斥著不實之詞。(《經濟參考報》8月13日)
宣傳造勢的本質就是要夸耀樓盤,將樓盤的吸引力徹底釋放出來,讓購房者對樓盤產生濃厚興趣和強烈購買意向。這一點沒錯,但要意識到,“夸耀”不是“夸大”,更不是虛假欺騙,而要基于客觀現實去宣傳和推廣。這應是房地產宣傳的主流價值追求和堅守。
實際上,很多房地產廣告并不現實,也不主流。“夸大”是地產廣告的普遍問題。將項目偏僻說成坐擁寧靜,湖景水景可能就是小區里圍欄圍個水坑等。這種夸大其實只觸及了“虛假”的皮毛,畢竟確實有相應的事實基礎在,比如寧靜和水坑等,只是回避了伴隨它們的缺陷而已。
而在這些夸大之外,還有很多不折不扣的虛假,比如10分鐘到高鐵站、入住讀名校、30年超長搖錢樹等。問題是,這些說法沒有一個能真正實現,就拿讀名校這一點來說,《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要求,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夸大”和“虛假”共同構成了房地產廣告的“畫皮”套路,表面光鮮誘人,但真相卻是騙人傷人。這種現象,讓人聯想到多年前的小品《夢幻家園》。購房者被房地產虛假宣傳蒙蔽雙眼,買下之后才發現當初承諾都是“虛晃”,且后期維權艱難,欲哭無淚。
這種“畫皮”套路,不是哪幾個城市以及房地產商的事情,是整個行業的污穢。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2017年總共受理投訴726840件,涉及老百姓“住”方面的投訴占比4.5%,其中房屋質量、虛假宣傳等成為房產投訴的突出問題。
房地產虛假廣告普遍存在的癥結就在于,樓盤信息不透明,開發商與購房者信息不對稱。畢竟,房地產開發周期較長,房子的具體情況要等到一兩年甚至數年交房后才知道。這種信息不對稱,便是導致購房者容易被欺騙以及被騙后難以維權的關鍵。
銷售期房既符合開發商回籠資金的需求,也相對符合購房者的價格期望和投資期望。不過,即使期房有存在的合理性,也可以追求樓盤建好之后的信息對稱,這便需要在交付后形成核查維權機制,對房地產不合宣傳的地方進行糾偏,或對購房者進行合理賠償。
還有,要斥諸對房地產虛假廣告的整體整頓,既要重點打擊,又要回歸細節層面的常態化治理。顯然后者更為關鍵,可以用大數據監測平臺為依托,保持高壓狀態,并在監管中明晰相關方的責任。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廣告 房地產 虛假 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