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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強抗癌藥供應保障 增強群眾醫改獲得感
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新發癌癥病例超350萬,發病率和死亡率近年均不斷攀升。然而不少價格高昂的抗癌藥讓很多患者“望而卻步”。日前,從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了解到,為了維護患者用藥權益,增強群眾對醫改的獲得感,我國從多方面加強抗癌藥供應保障。
開展國家藥品價格談判 提高可及性、可負擔性
近年來,針對部分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缺乏市場競爭、價格偏高問題,我國開展了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2016年5月,在公布的首批談判結果中,治療乙肝的替諾福韋酯和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種談判藥品的采購價格分別降低67%、54%、55%。2017年2月,這3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為患者減少支出2億多元,可及性和可負擔性明顯提高。
在公立醫院,我國實行藥品分類采購。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由省級藥品采購機構采取雙信封制公開招標采購,醫院作為采購主體,按中標價格采購藥品;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對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基礎輸液、臨床用量小的藥品(上述藥品的具體范圍由各省區市確定)和常用低價藥品,實現集中掛網,由醫院直接采購;對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由國家招標定點生產、議價采購;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免費用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計劃生育藥品及中藥飲片,按國家現行規定采購,確保公開透明。
加大抗癌藥研發力度 提升藥品質量
除了藥價談判,我國還加大抗癌藥研發力度。2008年,啟動實施了“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截止2017年底,已立項課題1700余項,專項支持的包括抗癌藥在內的一大批品種獲得新藥證書,有8個抗腫瘤藥獲得1類新藥證書。其中,專項產出的部分品種已經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除了對創新藥物的支持外,新藥專項還對臨床亟需的大品種進行了支持,改造200余種臨床急需品種,涉及國家基本藥物80余種,藥品質量大幅提升。
“在專項支持下,我國逐步形成了以科研院所和高校為主的源頭創新,以企業為主的技術創新,上中下游緊密結合、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網格化創新體系。”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人員表示。
另外,我國還推進癌癥診療規范化。一是完善有關技術規范,組織開展各專業《疾病診療指南》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同時及時制修訂相關病種診療規范。二是加大診療管理工作力度,針對腫瘤疾病成立國家腫瘤規范化診治質控中心(設在國家癌癥中心),26個省份成立了腫瘤質控中心,建立健全了腫瘤質控體系。三是推進治療新技術應用,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以部門規章形式頒布施行《醫療質量管理辦法》,不斷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和臨床診療相關規范體系。(宮曉倩)
編輯:趙彥
關鍵詞:抗癌藥 供應保障 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