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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通告11批次藥品不合規
8月1日,國家藥品監管局發布通告,標示為安陽路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不符合規定的藥品具體為:標示為內蒙古幕昕藥業有限公司、天馬(安徽)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齡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獨活,標示為安陽路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5批次感冒退熱顆粒。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記者丁凌)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藥監局 通告 不合規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