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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眾籌喪葬費是偽公益
7月8日上午10點40分許,四川省道106線中江繼光路段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私家車與一輛機動三輪車迎面碰撞,造成三輪車上3男1女共4人當場身亡,私家車上一男一女受輕傷。10日,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當事車主在網絡上眾籌喪葬費。24歲的車主楊龍稱“賠不起,不想進去坐牢,請大家幫我”。當天晚些時候,其已經籌集到23900多元。隨后,輕松籌平臺關閉了籌款鏈接(7月17日《成都商報》)。
從視頻來看,機動三輪車逆向行駛,三輪車駕駛員在這起事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不會小,但駕駛員已經在事故中死亡,不會追究其責任,而私家車司機車速也比較快,事發時正在下大雨,私家車司機自己都稱當時車速在六七十碼,而事發時正處于彎道,彎道一端有明顯的限速60碼和連續轉彎的警示標志,另一端的下坡路段也裝有強制減速帶。私家車司機在這起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況且三輪車中的4人都在事故中死亡,私家車司機毫無疑問要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只有等待警方的認定結果才能下定論。
此起事故造成三輪車上的4人全部死亡,這是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肇事者楊龍通過在“輕松籌”上發起眾籌,希望大家為自己籌款,解決死者的喪葬費,這樣的籌款并不多見。
籌措善款,主要用于扶貧濟困等愛心目的,而楊龍作為這起慘烈車禍的肇事者,卻在眾籌平臺發起籌款,這種行為很不當,他并不屬于需要救助的對象,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埋單。楊龍籌措善款,雖稱是為遇難的人眾籌喪葬費,但這部分喪葬費本就應該歸其所出,也就是說,這本來是需要他承擔的責任。如此籌款就有騙取同情,讓愛心人士為其違法行為埋單的嫌疑。事實是,肇事者楊龍的這一籌款發出當天就籌到了23900多元,可能也存在一些愛心人士非理性捐助、盲目捐助的情況。
對眾籌喪葬費,不能亂開這樣的惡例,如果撞人后可以眾籌喪葬費,那殺人后是否也可以眾籌賠償費?這等于是通過眾籌善款來降低違法成本。如果眾籌善款可以降低違法成本,那將是對慈善事業的諷刺,是對愛心人士的褻瀆,是對公益慈善資源的濫用,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踐踏。
“輕松籌”平臺最終關閉了這一求助,值得肯定,但這一荒唐的眾籌行為,本就不應出現在眾籌平臺上,“眾籌喪葬費”暴露了眾籌平臺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
眾籌喪葬費或是一個極端例子,但一些人利用眾籌平臺詐捐、騙捐等事件頻頻發生,如開奔馳、戴鉆戒求捐款、籌措的善款不公開使用等等。
輕松籌等眾籌平臺屬于民間自發組織,這類民間自發組織近年來興起于網絡,成為民間愛心行動發起的一個重要渠道,但這些眾籌平臺卻普遍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對此,需要平臺加強建設與管理,也需要監管部門加強監管,要把民間慈善活動導入正軌;而愛心人士不是“撒幣”就行,而是需要明辨是非,理性捐款,這樣才能避免“眾籌喪葬費”這樣的慈善鬧劇出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眾籌 喪葬費 平臺 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