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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溺水成為夏季安全夢魘
6月25日,安徽池州烏沙鎮長江岸邊發生溺水事故。6名青少年到江邊游泳,其中4人下水不久發生溺水。截止當日19時左右,4名溺水者全部打撈上岸,均已無生命體征。據政府公告介紹,事故發生水域地形復雜、水流湍急,離最近的村莊有1公里左右,平時人煙稀少,已樹有警示標志。(6月26日新京報)
“4名溺水者全部打撈上岸,均已無生命體征”無疑令人痛心,這更是4個家庭的悲劇。梳理近期媒體報道,6月17日湖北宜昌兩學生不慎溺亡,同日在湖北隨州也有三名學生溺水身亡;6月24日,在山東泰安新泰市劉杜鎮下鹽店村,7名少年下水游泳,其中2人不幸溺水身亡……悲慘的事件一再警示世人,夏季安全不容大意。
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5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專門下發《關于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的預警通知》,就明確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預防溺水有關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安全責任,結合當地水文、水情特點,做好安全教育、聯防聯控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但是,規避溺水事故的發生,僅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力量遠遠不夠。尤其是在放假期間,對這些未成年一旦監護監管失控,極容易誘發悲劇。因此,一則家長須切實履行好監護之責,謹防孩子獨自或和小伙伴們結伴去游泳、玩水;同時,孩子的去向也應時刻掌握,以規避他們造成其它危害。可以說,家長盡責是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關口。
二則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比如,相關各部門應充分利用好新聞媒體、廣播電視、微博、微信公眾號、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溺水安全專題教育,以提高家長和學生避險防災意識。尤其是,農村學生、留守兒童、農民工隨遷子女及家長,這一特殊群體的安全教育更不容忽視。
三則各基層單位有必要“管”好水。實際上,兒童出現溺水等事故,與他們的無知、無畏和缺乏管護有一定關系;但也折射出多種社會責任缺失。比如,為造成的水坑、坑塘沒被填埋和治理;還如,在危險水域找人看管或設警示牌等等。就容易是這些成為吞噬孩子生命的安全漏洞。因此,各基層單位有必要加強對這些水源地的管理,以提升安全系數。
總之,事故的背后必然有漏洞存在。在這些悲劇面前,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及時查找漏洞、堵塞漏洞,不能任其害人。同時于家長而言,應該認識到孩子的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大事,他們放假了不能對其放任不管,即便再忙也應該抽出點時間陪陪孩子。比如,孩子想游泳,不妨就帶著他們去安全正規的游泳場所游玩。一言以蔽之,不能在悲劇發生后才去后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溺水 安全 孩子 謹防 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