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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將一律按照民辦教育改革新要求進行法人登記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
剛才,幾位委員談到了關于民政在這個領域的問題,我們最近也在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和管理改革的精神,認真履行登記管理機關職責,具體做好相關工作。
截至目前,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大約20萬個,其中民辦培訓機構約2萬個。現在,我們正在配合教育部門,大力推進存量校外培訓機構等民辦學校的分類登記改革,積極推動營利傾向明顯的校外培訓機構轉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企業法人登記。對于以后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將一律按照民辦教育改革新要求進行法人登記。
今天委員們的發言對我最大的啟發,就是對民辦校外培訓機構來講,除了前置審批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要明確設立門檻外,更重要的還要有規范的日常監管。目前我們日常相關工作,更多把注意力放在了“門檻”上,日常監管還不夠。我們要多動腦筋考慮,怎么通過信息公開的辦法,讓家長、學生、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全都能有效參與監管。此外,還要加強隨機抽查、信用監管等其他制度建設,我們目前已經出臺有關辦法,下一步將著力抓好在校外培訓機構領域的貫徹落實。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機構 登記 培訓 校外 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