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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立法監管值得期待
近年來,因過度發卡、服務減少、裁撤網點甚至關門跑路而導致預付卡成為廢卡、消費者難以求償維權的事件屢見不鮮。不少人呼吁從立法層面管理這一亂象。鑒于此,上海正在積極推進預付卡立法,引入行政機關進行適度的監管,試圖在地方性法規層面填補這一領域的空缺。(7月8日央廣網)
根據現有法律規定,發生門店關門老板跑路的情況,消費者只能對相關門店老板提起民事訴訟。而由于訴訟成本較高,部分消費者沒有時間精力打官司,不得已放棄通過訴訟方式維權,以及門店老板跑路后,短期內難以找到其本人等原因,導致消費者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而這樣的監管與維權現狀,也導致部分門店老板不憚于在資金周轉困難之下,置消費者利益于不顧,“一跑了之”,有的甚至惡意設置預付式消費陷阱詐騙錢財,客觀上助長預付式消費糾紛乃至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而像有關專家建議的,建立預付卡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即由銀行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對預付卡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只有經過消費者的確認,商家才能扣錢,消費一次扣一次錢,沒有消費的余額仍在賬內,就不至于一旦門店老板跑路,消費者預付資金血本無歸。同時,由于預付卡內余額資金產權歸屬消費者,不屬于企業破產財產范圍,消費者有權利優先取回,這樣也就能防范在發卡企業債臺高筑、破產清算情形下,消費者因不能優先受償而致卡內余額被吞噬。
前不久,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在預付卡地方立法領域,邁出了第一步。人們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夠參照上海的做法,就預付卡管理進行立法,由行政機關對預付式消費進行必要的監管,如專家建議的建立預付卡資金銀行存管制度,以有效防范消費者購買預付卡后因老板跑路打水漂現象發生,令消費者的權益與公平正義得到切實的保障與促進。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預付 消費者 立法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