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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熊孩子”:“不護短”但也得平衡有度
接受代替受罰需要家長有著強烈的責任感和公德心,所以,“虎媽”要求主動打掃電梯一個月的行為難能可貴。
據央視網報道,近日,一則“熊孩子”在電梯撒尿的視頻廣為流傳。在這段視頻中,一位十歲男孩在小區電梯內小便,并且在半個月內多次“作案”,之后被保潔通過電梯監控找到。這位孩子的母親得知后,沒有“護短”,而是在業主群內道歉,要求孩子寫下檢討書,并主動打掃電梯一個月。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熊孩子”是一個人見人怕的角色。一方面,“熊孩子”會給旁人的生活帶來困擾;另一方面,很多“熊孩子”的父母非常“護短”,在孩子犯錯后,為了保護孩子不惜和旁人發生二次沖突。
因此,每當有類似事件發生時,受害者們只能哀嘆自己運氣不好,而大眾只能感嘆當下社會“家教缺失”。在這種背景下,這位母親的處理方式受到了輿論的廣泛熱議,甚至一些網友把這位母親稱作“虎媽”,以形容這位母親的雷厲風行。
把“虎媽”的處理方式進行拆解,可以發現確實有不少獨到之處。
首先,“虎媽”沒有護短,在孩子面前展現了正確的道德規則。在一些人看來,孩子是自己的心頭肉,不舍得其受到一點傷害,甚至不惜顛倒是非保護孩子,然而,這不利于孩子的發展。
在皮亞杰的道德發展理論中,十歲左右的孩子尚處于從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發展階段,這個階段的孩子需要監護人給予其正確的道德規則,以幫助他們逐步習得判斷是非的能力。而如果在這個階段家長盲目護短,會導致孩子習得不正確道德規則,助長其反社會行為。
其次,“虎媽”在事發后沒有打罵孩子,而是選擇了一種非常克制的處理方式——寫檢討,讓孩子免受暴力管教的影響。
當事的這名孩子只有十歲,尚未到達道德自律的階段,所以,類似行為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身上出現并不稀奇。如果家長在孩子犯錯后選擇“以暴制暴”,可能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一是孩子在父母的打罵下失去安全的依戀,日后形成不健康的人格;二是暴力的處理方式會被孩子習得,從而助長了孩子日后的暴力行為。
最后,“虎媽”主動承擔了小區電梯一個月的打掃工作,代替孩子接受了應有的懲罰。這種懲罰并非沒有意義,根據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通過對榜樣的學習,兒童同樣能夠習得新的規則和行為。
年齡尚小的兒童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可能無法履行犯錯之后的懲罰。但如果因年齡而取消懲罰,會強化孩子對搗亂無過的認知,從而不利于其建立正確的行為規范。而大人的替代懲罰能幫助孩子把錯誤行為和懲罰聯系到一起,形成再做類似事件就應受罰的正確連接,從而較少再次犯錯的幾率。然而,接受代替受罰需要家長有著強烈的責任感和公德心,所以,“虎媽”的這一行為難能可貴。
但是,“虎媽”雷厲風行的教育方式也留下了一些隱患。比如,在小區業主群中公開曝光孩子的檢討書,可能會導致孩子被貼上“壞孩子”的標簽,對孩子日后的自尊形成和人格塑造產生消極影響。
總之,在培養孩子規則意識和規則行為的同時,家長們需知道這個年齡段也是兒童性格養成的關鍵期,需要家長在教育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耐心,切忌簡單粗暴。(周莉 中國人民大學心理學副教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孩子 熊孩子 虎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