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部委回應 部委回應
佛教道教商業化沖擊了佛教道教健康傳承發展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
佛教道教商業化,主要指商業資本介入佛教道教,利用宗教資源牟取經濟利益。主要表現有:一些地方以發展經濟、繁榮文化為由修建寺觀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打造景區、文化園區收取門票;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非宗教活動場所借教斂財,雇傭假僧假道,亂燒香、亂放生、亂設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獻;一些教職人員和寺觀存在追求奢華、借教逐利行為,甚至為商業活動站臺。
佛教道教商業化沖擊了佛教道教健康傳承發展,損害了寺觀清靜莊嚴的形象,甚至滋生腐敗、敗壞社會風氣,所以必須高度重視,堅決糾正。近年來治理工作:一是明確政策法規規定。二是開展專項整治。三是開展立真打假行動。四是規范燒香放生行為。五是支持加強教風建設。
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認識問題沒有完全解決。二是治理工作力度不夠。三是情況復雜處理難。四是容易出現反復。五是宗教界自我約束能力不強。
我們下一步將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 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對各級黨員干部的宣傳教育,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增強對佛教道教商業化危險性的認識,剎住“宗教搭臺,經濟唱戲”之風。
二、 深化專項治理。推進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工作。指導各地對突出問題建立臺賬,逐一糾正。
三、 加強監督檢查。在開展宗教工作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中,把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作為重要內容納入督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治理責任,繼續與相關部門聯合督查,推動解決典型案例。
四、 完善相關規定。會同民政部制定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辦法,明晰場所的財產權屬,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管理制度。會同網信辦等部門制定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
五、 規范宗教界行為。研究制定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健全財務管理和稅收監管,糾正借教斂財和奢靡之風。加快建設佛教道教教職人員數據庫和網上查詢系統,指導中國佛協、中國道協加強教風建設,明確教職人員行為規范,制定對違反教規行為的懲戒措施。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宗教 佛教 道教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