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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藏傳佛教商業化的對策和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藏傳佛教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呈現出宗教和睦、佛事和順、寺廟和諧的良好局面。但在商品經濟條件和開放社會環境中,藏傳佛教也受到了商業化沖擊,主要表現如下:
人民政協報記者 齊波 攝
一是當前少數寺廟盲目修大殿、塑金身,卻忽視了真正“肉身菩薩”即優秀僧才的培養;二是個別藏傳佛教界人士有奢靡攀比傾向,不務清規,追名逐利;三是一些非宗教組織或個人非法獲利,將寺廟當做“搖錢樹”,妄推商業資本進寺;四是不法商家把“道場”變“商場”,誘導信眾、游客搶頭香、燒高香和盲目放生,摻雜利益鏈影響生態;五是仍存在“假堪布”、“假法王”、“假活佛”借教謀利,涉嫌詐騙。為此,建議:
一是倡導僧尼愛國守法、愛教守戒,正確認識和應對藏傳佛教商業化。切實加強教風建設,嚴修戒定慧,弘揚愛國尊法、愛教守戒、節儉惜福傳統,注重聞思修,精進講辯著,抵制商業逐利和奢靡攀比之風,提倡寺廟回歸到修學弘法的基本職能,維護僧團清凈莊嚴的真正形象。
二是深化寺廟科學管理,堅持非營利性原則。藏傳佛教寺廟應建立財務審計機制,打擊非法牟利行為,嚴防商業化傾向。僧尼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在法律政策范圍內開展與教義教規相符的經營活動,且收益必須用于寺廟自養、弘法利生和公益慈善事業。
三是引導信眾正信正行,加強環保,避免亂燒香亂放生誤區。此外,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宗教領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正本清源,標本兼治,共同為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貢獻力量。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藏傳 佛教 商業化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