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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藥品“說明書”,說明了什么?
今年4月以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相繼發布公告,決定修改參麥注射液、丹參注射劑、柴胡注射液和雙黃連注射劑等品種的說明書。站在質量安全的角度看,這必將是藥品監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標志著中藥質量監管邁上了新臺階。與此同時,也給人們留下許多思考和啟示。
保障藥品安全必須嚴格落實生產企業第一責任人制度。藥品需要具備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等特點,但安全性永遠是第一位的,沒有安全性就談不上有效性和經濟性。一家藥企,無論生產的是傳統老藥還是新特產品,都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和懈怠,必須時刻抱著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危機感,把藥品安全始終放在首位,嚴把原料關、工藝關、檢驗關等關口,全面監測所產藥品的不良反應,全方位保障藥品安全。
保障藥品安全必須扎實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對上市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是確保藥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閘門。各方應高度重視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從人力物力財力方面夯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基礎,從組織機構和報告網絡建設方面壯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隊伍,從報告數量、報告質量、激勵措施等方面強化不良反應監測績效,從報告評價和控制措施方面用好不良反應監測結果,認真研判藥品嚴重不良反應報告,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安全風險,以科學完善的機制倒逼實現藥品安全。
保障藥品安全必須持續深入開展上市藥品再評價。只有通過全面嚴肅認真的再評價,才能促使那些質量不穩定、缺乏同一性,功能不確定、缺乏有效性,不良反應嚴重、缺乏安全性的藥品不斷完善,把那些具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藥品淘汰出局,實現藥品的安全性與有效性的高度統一。
保障藥品安全必須高度重視藥學科研。藥學科研是藥品研發的基礎,也是檢驗和評價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同一性、穩定性的根本手段。要生產出有針對性的高質量藥品,必須有高水平的藥學研究機構和藥學研究專家做支撐。當前,我國新藥研發與世界先進水平還存在差距,兒童用藥、腫瘤用藥等還存在可及性問題,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必須把新藥研發列入科技創新戰略,從多方面支持有能力的藥品生產企業和研究院所開展藥學科研攻關,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質量安全、療效確切、品種多樣的新藥好藥。(徐進)
編輯:趙彥
關鍵詞:修訂藥品說明書 保障藥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