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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實施租賃型集體宿舍 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
中新社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 于立霄)《關于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意見(試行)》15日正式發布實施。《意見》提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不得分割銷售或變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5日稱,《意見》曾于5月23日至30日期間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文件內容受到普遍肯定。經認真研究,將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加強對各區和企業建設、改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指導與服務,使廣大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務工人員享受到政策的利好。
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是指專門躉租給用工單位,用于單位職工本人住宿并進行集中管理。《意見》明確其主要來源為三類:在集體建設用地上規劃建設或改建;產業園區配建或將低效、閑置的廠房改建;各區結合區域規劃調整需要,將閑置的商場、寫字樓或酒店等改建。
《意見》提出,用于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建筑,應是獨立成棟(幢)或可實行封閉管理、建筑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空間。違法建設、居住公共服務設施等不得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
《意見》要求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建設、改建,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要求等相關規定,有利于促進職住平衡。
《意見》提出,運營主體應當將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對接躉租給用工單位,不得直接面向個人或家庭出租。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最長不超過5年,鼓勵租賃雙方就租賃合同一年一簽。用工單位須位于北京市且在北京市注冊,所處行業符合北京市和區域產業發展需要,未列入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
北京市住建委負責人表示,此次新政實施可有效解決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務工人員基本居住問題,是完善租購并舉的房地產市場體系的重要一環。
根據規劃,未來5年,北京將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其中租賃住房50萬套,主要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該負責人說,這50萬套租賃住房中,將有一部分建設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 租賃型集體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