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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外地車進京證每年限辦12次
明年11月1日起,外地牌照車進北京六環和通州須辦理“進京證”,每車每年最多可辦12次,每次使用期限最長7天。非京牌車違規上路和停放都有罰則。
剛剛,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加強對外地牌照車的進京管理。
外地車每年最多可在京行駛84天
根據《通告》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
也就是說,每輛外地牌照車輛每年最多可在北京行駛84天。
六環路和通州以外的區域,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通行證通行的區域。
違規停放將扣減“進京證”辦理天數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要求,在“進京證”有效期屆滿前,車輛應駛出上述限行范圍。
這意味著,除了上路天數受限外,外地牌照車輛的停放也將受到制約。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范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范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上述范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并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
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游客運汽車;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外地車 進京證 每年限辦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