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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治理不容“表面整改”
新聞:4日,生態環境部集中約談重慶石柱、廣西玉林和江西宜春等3市(縣)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求認真對待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嚴禁表面整改,敷衍應對,得過且過;嚴格自然保護區管理,絕不允許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而謀求一時一地增長。近期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發現,石柱、玉林、宜春3市(縣)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等突出。(新聞來源:人民日報)
點評:在當前的環保治理“最嚴時代”,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形式主義傾向與消極應對之風,各級地方政府的“行動者”角色仍待強化。約談是手段不是目的,重點是發揮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警示其他地方以此為鑒,查找不足,主動作為,讓環保成為地方政府工作的常態,而不是“一陣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環保 治理 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