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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創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中新網柳州6月13日電 (周瀟男)廣西柳州市13日正式啟動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方監管,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日分別與三家銀行和三家企業簽訂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業務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是政府為有效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依法保障廣大農民工勞動報酬合法權益而建立的一項制度。廣西于2003年在全國率先建立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十多年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在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依法保障廣大農民工勞動報酬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增加企業經營成本、企業資金流動呆滯等缺陷。為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廣西再次創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根據《協議》,人社廳勞動監察信息系統與銀行資金監管系統進行對接,對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使用等實行三方監管。
此次創新的制度,將原來由人社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收取企業的工資保證金存到財政專戶保管的方式改為由企業直接在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按標準存入一定量資金。專戶實行監管部門、繳存單位和銀行三方監管制度。繳存期間,資金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仍然在企業賬戶中,但企業不得私自動用該賬戶所存資金。
該賬戶資金主要是用于解決因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經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支付而不支付時由勞動監察機構直接支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這種模式,既有利于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又有利于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同時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繳存、退還比較方便,縮短了資金積壓時間。
同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方監管制度推行銀行保函替代繳存資金方式。對信用良好的企業,不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可采取由銀行擔保,使用銀行保函替代繳存資金的方式。一旦該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則由銀行先行墊付。實行銀行保函替代方式,企業可以和金融機構充分洽談資金合作,有效盤活沉淀資金,實現資金使用的最大化。
廣西人社廳副廳長潘志金說,農民工被欠薪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就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手段之一。柳州作為廣西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方監管試點城市,進一步完善了繳交方、政府監管部門、商業銀行三方監管模式,對平衡各方權責,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起到了推動作用。
編輯:曾珂
關鍵詞:廣西創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