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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侵犯烈士名譽案宣判
人民網北京6月12日電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網站12日發布消息,當日,淮安市檢察機關提起的全國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在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責令被告曾某在判決生效7日內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法院宣判后,被告曾某表示不上訴。
庭審中,檢察機關與被告曾某圍繞公益訴訟主體、案件基本事實、造成社會公共利益損害以及被告應當承擔的責任等焦點問題逐一進行舉證、質證、辯論。
檢察機關出具的證據顯示,2018年5月12日下午,消防戰士謝勇在淮安市某小區內執行救火任務時不幸犧牲,隨后被公安機關批準為烈士、追認為中國共產黨黨員。然而,就在烈士親屬、社會群眾沉浸在悲傷時,5月14日晚,網民曾某針對謝勇烈士救火犧牲一事在微信群中發表極端性、侮辱性言論,歪曲謝勇烈士英勇犧牲事實,并宣稱“別說拘留 坐牢我都不怕”。
該案發生在《英雄烈士保護法》5月1日正式實施后,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淮安市檢察院發現該案線索后迅速介入、依法履職,在取得烈士近親屬的信任和支持后,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準,淮安市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于5月22日受理該案。
被告曾某對自己發表不實侮辱言論深感后悔,當庭宣讀了道歉信,希望得到謝勇烈士家人及廣大社會公眾的諒解。
當被問及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檢察官陳述了不主張和解的理由:“鑒于本案是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情感,該案又是英烈保護法實施以來全國首例英烈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判決的形式從法律層面對曾某的侵權責任予以確認,可以更好地對全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最后陳述中,檢察官發表出庭意見,請求判令被告通過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再次用擲地有聲的話語呼吁大家尊重英雄、愛護英雄,“英雄烈士是國家崇高理想和民族精神的體現,是中華民族的脊梁。我們希望通過本案的訴訟活動,對全社會起到一種警示作用,教育引導全社會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使崇尚英雄、學習英雄、傳承英雄精神成為每個人的自覺行動,推動全社會形成捍衛英雄榮光的良好風尚。”
經合議庭合議,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民事公益訴訟請求,確認被告曾某的行為侵害了謝勇烈士的名譽,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責令被告曾某在判決生效7日內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法院宣判后,被告曾某表示不上訴。
江蘇省、淮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消防官兵代表、社區群眾代表及各級媒體共50余人旁聽庭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烈士 宣判 淮安市 全國 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