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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給側制度改革思維破解執行難問題
對于解決“執行難”問題,雖然采取了許多措施,也有進展,但沒有出現根本上好轉。我們需要深刻反思:一是“執行難”的病根在哪里?二是人民群眾的需求在哪里?我以為,目前“執行難”問題的病癥在法院,病因在社會環境,病根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足。因此,思考解決“執行難”問題,應既立足當前,也未雨綢繆,關鍵在于祛除“執行難”的“病根”。應該站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以供給側制度改革思維,完善頂層設計。對此,建議:
呂忠梅 人民政協報記者 賈寧 攝
一、 黨中央針對解決執行難問題出臺專門文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首先明確將解決執行難問題納入黨委工作,作為政法委的重要工作事項,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執行工作大格局。其次將“解決執行難”作為綜合治理考核指標,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工作主體責任,進行年度綜合考核。三是建立解決執行難的部門協作、信息共享、聯動處置、政府兜底等基本工作機制。
二、 堅持問題導向,以改革方法破解執行體制機制難題。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轉變就法律條文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的方式,完善破產重組制度,將執行救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促進被執行人確無執行能力的“執行不能”案件得到妥善解決。
三、 轉變運動式的工作方式,著力建設長效機制,將解決執行難問題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快強制執行法立法進程,加快信用法的立法進程,加大對拒執犯罪的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執行 制度改革 思維 破解 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