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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帶孫輩是人之常情 不帶也無可非議
最近有個話題在微博引發了熱議,它可能比“我和你媽落水,你先救誰”還要難,那就是“帶孫這個忙,奶奶該不該幫”?這個話題之所以炸開了眾網友的話匣子,是因為其中的糾結與矛盾都曾經或者正在牽絆著不少家庭。
這篇題為《我不想帶孫子,錯了嗎?浙江陳阿姨的困惑》的報道,在網上引起熱議。陳阿姨不帶孫子的理由是,自己還不算太老,生意還在做,如果帶孩子,就意味著自己的生活全被耽誤了。兒媳婦感到很委屈。“哪有奶奶不喜歡親孫子的,到底是生意重要,還是孫子重要?”“你可以不帶孫子,以后等你們老了,是不是我們也可以不用管你們?”于是,網友吵開了。
帶不帶孫子,是個家庭倫理和習俗問題。在中國傳統觀念里,爺爺奶奶帶孫子,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殊不知這并非法定義務,而兒女贍養老人則是法定的,二者并不是交換回饋關系。老人把子女撫養成人,已經盡過義務了。按人類社會接力式延續的規律,“不管隔輩人”并非道德缺陷。再者,愛孩子有多種表現方式,沒天天待在家里帶孫子,并不等于不疼愛孫子。
帶孫子之類的“家務啃老”在社會上司空見慣,從情理和倫理上看,有存在的合理性。年輕人競爭壓力大,無力分擔家務帶小孩,也是事實。老人與孫子女之間畢竟血濃于水,幫助帶小孩也是親情使然。但是,父母年紀畢竟大了,精力有限,有權享受生活,子女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
在現實生活中,盡管不愿意帶孫輩的老人只是少數,但對他們的合理選擇也應該充分尊重。老人不愿意帶孫輩,也是對子女責任意識的一種呼喚,其背后顯示了社會價值觀的變遷。
作為家庭成員,要認清各自的法定責任。我們的許多習慣做法,往往掩蓋了法律意識的欠缺,甚至常常與法律沖突。老人樂意帶孫子女是人之常情,不愿意帶也無可非議,更不該突破法律底線用“不養老”反唇相譏。
“誰來帶孩子”成為爭論的話題,也是個供給資源不足的信號。年輕的父母要工作,孩子總得有人帶,如果家人不能帶,只有找保姆或幼托。這又衍生出來兩個問題。
一是請不起托不起怎么辦?這是個社會福利范疇的問題,因為養孩子不僅是個人私事,也是人類發展的需要,社會也應該承擔一定的義務。作為國家福利體系和有條件的企業、單位,都有責任伸出援手。
二是對保姆不放心咋整?這需要的是市場培育和嚴格監管。家政服務規范了,這方面的擔憂自然就減少了。當然,處于需求側的家長,也不能把“小概率事件”擴大化,動輒用懷疑的目光打量保姆。多一分信任,多一分互動,興許就安然無恙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矛盾糾紛的排解,要在法律框架內多一分寬容和理解,才能慈孝相濟、和諧幸福。隨著法治建設的提速,過去許多“清官”難斷的家務事,逐漸都有了法律依據,諸如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拒絕子女“啃老”,已漸漸成為常態。在帶孩子問題上,也應該給老人充分的自主權。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老人 子女 孫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