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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區市試點監獄巡回檢察
本報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彭波)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自2018年6月起,將在8個?。▍^、市)檢察機關開展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改變過去的監獄派駐檢察模式,通過機動式巡回檢察,合理調整檢察機關與監督對象之間的關系,靈活確定監督重點,及時進行整改糾正,確保檢察監督的針對性、實效性。
據介紹,檢察機關對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主要采取同級檢察機關派駐檢察、上級檢察機關不定期巡視檢察和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察等監督方式。截至今年4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設置667個派駐監獄檢察室承擔監獄檢察任務,對全國監獄派駐檢察的比例達到了97%以上。由于派駐檢察模式存在人員相對固定,缺乏必要交流輪崗的問題,最高檢要求檢察機關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試點。
按照試點方案,山西、遼寧、上海、山東、湖北、海南、四川、寧夏等8個省(區、市)將承擔為期一年的試點任務。各試點檢察院將以現有派駐檢察人員為基礎,組成若干個檢察官辦案組,對監獄執行刑事訴訟法、監獄法等法律規定情況,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是否合法進行全面檢察,重點是監管改造、教育改造、勞動改造活動檢察;監管安全防范檢察;戒具使用和禁閉檢察;罪犯合法權益保障情況檢察等。對于巡回中發現的嚴重違法情況或者存在可能導致執法不公和重大事故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當作為監督案件辦理,依法提出糾正意見建議并落實專人跟蹤督促糾正。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01日 11 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檢察 監獄 試點 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