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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歷史文化名鎮的活態保護
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體系中,歷史文化名鎮處于“鄉之頭、城之尾”,承擔特定的區域功能,文化遺存比較集中,歷史文化景觀和風貌突出,如何順應現代經濟發展及城鎮化發展趨勢,實現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和經濟社會發展協調共進,值得研究和重視。為此,建議:
張復明 人民政協報記者 齊波 攝
一、 培育發展新的主導功能,為名鎮保護提供可持續依托。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通過戰略規劃、政策引導等方式,大力支持名鎮開展會議、會展、論壇、文化展演活動,設立教育培訓、文化交流機構和非遺傳習基地等,壯大名鎮文化、會展、教育、科技等新職能和新業態。
二、 做好名鎮特質文化的有效保護與活態傳承。對名鎮具有“代言價值”的歷史文化資源,根據其文化特質與歷史價值,通過給予公共財政投入支持,建設博物館、傳習所等,對其具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集中展陳。
三、 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為功能復興提供堅實支撐。在城鄉融合發展大背景下,義務教育、醫療衛生、政務服務等資源要向名鎮延伸,道路交通、水電氣等市政設施要向名鎮覆蓋,為名鎮居民生活和產業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四、 突出居民主體地位,激發發展與保護的積極性。原住民是文化傳承和名鎮保護的主體,一定要讓他們真正參與到名鎮的開發、保護、經營活動中來。要把名鎮交還給原住民,讓原住民有權利、有條件享受現代生活,實現原住民與城鎮融合共生,讓文化傳承具有真實性和持續性。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歷史文化 保護 活態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