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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稱花165元買了4斤車厘子 "免費盒子"就占27元
(原標題:165元買4斤車厘子 “免費盒子”就占了27元)
包裝車厘子的禮盒
“今天買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26日,一名成都網友在微博爆料,講述了其在一家為名“田甜果園”的水果店購買車厘子的經歷。這名網友稱,購買水果時混著車厘子一起稱重的“免費紙盒”其實并不“免費”,其換算下來的實際價格,竟然遠超單賣的10元價格。
27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了這家水果店進行實測探訪。以38元每斤的價格,混著禮盒一起稱重,購買了4斤車厘子,共計167.2元,老板最終收取165元。而當成都商報記者將水果和禮盒分開稱重后發現,單禮盒的重量就為0.36千克,換算下來,相當于27.36元,超出禮盒所售價格17.36元。而禮盒底部也同樣墊了一層厚厚的紙殼。
網友爆料
“免費”禮盒暗藏玄機 底部墊上了厚厚紙殼
26日,一名成都網友在微博中爆出了其當天的一段購物經歷。當天,其在位于龍江路錦宏駿苑小區門口的一家名為“田甜果園”的水果店內購買了幾斤車厘子,并順帶向老板要了一個三斤裝的小禮盒。“老板介紹,禮盒單獨買的話要十元,混著車厘子一起稱就不另算錢。”
“我掂了下盒子,就覺著不對。”該網友介紹,隨后其將禮盒單獨稱重后發現,盒子的價格竟達到了二十多元,與老板口中單賣的價格超出了不少,而這超出價格的玄機則正是在這禮盒底部,“拿過來一看才發現里面(裝了)一層像水泥塊兒一樣的紙殼。”之后,該網友將此經歷發布在了網上,并直言“今天買水果遇到黑心商家了”。消息一出,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跟帖。眾多網友表示遭遇過類似情況。
記者親測
與水果一起稱禮盒“免費”
4斤車厘子禮盒占7兩
27日上午,成都商報記者找到了網友口中的該家水果店。記者以需要送禮為由,提出需要一個小禮盒,購買幾斤車厘子。一名女店員給記者推薦了兩種小禮盒,稍大的5斤裝,稍小的為3斤裝。同時表示,有兩種計價方式,一是單獨按價稱重水果后,再另購禮盒,禮盒單價為10元;二是與水果一起稱重,禮盒不算錢。
記者隨后選擇了5斤裝的禮盒,并與水果一起稱重,最后重量為2.18千克,約為4.4斤。按照38元每斤的價格,計價為167.2元,優惠2.2元后,最后實際收取165元整。
之后,記者找來了一個電子秤,重新進行了稱重,同時又將水果和禮盒拆開分別稱重。重新稱重的總重為2.165千克,與店員所計重量基本一致,約為4.4斤。拆分稱重結果為:車厘子重1.805千克,約3.61斤,禮盒重0.36千克,約0.72斤。而在禮盒的底部,成都商報記者也發現有“水泥一樣的紙殼”墊底,其重量為0.165千克,約0.33斤。
按照38元每斤的價格計算,車厘子的最終價格約為137.1元,禮盒的價格約為27.4元,而墊底的紙殼價格約為12.54元。換句話說,165元的總價中有27.4元都屬于禮盒的價錢,而這一價格則遠遠超過單售的10元。即便將禮盒本身的10元價格計算在內,也超出了17.4元。
店家回應
盒子重量有的稱多了
“大家都是這么賣的”
27日下午,記者帶著禮盒再次找到了水果店。面對記者為何單禮盒就有27元且底部還有紙板的質問,店家即刻接過了禮盒,接連稱一般都是把10元的價格計算進去的。同時將禮盒放到了所稱店內的電子秤上,表示愿意退還超出的17元。
店家表示,盡管說與水果一起稱,盒子不算錢,但實際上是計算在其中的,水果的重量多少會被禮盒影響。“即便計算進去,如果和10元的單售價格相當也無所謂,但這也超得太多了啊!”記者接著說。“一般都是稱得合適的,可能有的盒子重量稱多了。”店員解釋。“那為何還有紙板呢?”記者又問。“大家都是這么賣的。”店員回答。
對于店員的回答,記者又走訪了附近的多家水果店。對于禮盒的售賣方式與上述水果店無異——單買或混著一起稱重。“盒子都是出錢買來的,肯定是要算進去的,混一起的話,因為盒子不單獨算錢了,水果斤數肯定就要少些。”其中有水果店老板介紹。
律師
存在不誠信經營
或涉嫌消費欺詐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認為,店家的經營行為本質仍然可以判定為缺斤少兩,涉嫌消費欺詐。“按照法律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都需要明碼標價,打包銷售同樣需要明示價格,且應該給消費者講明。”王英占說,在這起案例中,商家所說的禮盒單賣為10元,那么在打包銷售時,其價格也應該明示包含在總價中。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紀師俊認為,商家的行為的確存在不誠信經營。其表示,在交易中,店家有義務確保產品的質量,包括其本身的安全性和重量。不過,在認定是否存在消費欺詐的情況上有一定難度。
編輯:秦云
關鍵詞:車厘子 免費盒子 禮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