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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小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新華社成都5月25日電(記者吳曉穎)嚴格區(qū)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中小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中小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記者25日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為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該省從今年起至2020年底,將實施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
記者看到,25日發(fā)布的《四川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中要求,中小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教職工、社區(qū)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矛盾隱患排查。同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或委托專業(yè)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
方案提出,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專門教育方案,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方案還提出,情節(jié)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情節(jié)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心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可視具體情節(jié)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欺凌 學生 中小學校 治理 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