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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60項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新華社深圳5月20日電(記者周科)記者20日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圳法院將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方面推出八大方面60項重點任務,包括加快智慧法院建設、設立深汕合作區法院、營造誠信法治環境等。
根據近日發布的《深圳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工作規劃(2018-2019)》,60項改革任務中,有10項內容涉及智慧法院建設,包括加快建設矛盾糾紛在線解決平臺、建立裁判文書資源的智能加工和運用機制、完善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探索互聯網專業化審判機制、全面升級執行指揮中心和鷹眼綜合應用平臺、全面推廣電子送達方式等。
在完善法官懲戒機制方面,規劃要求制定法官懲戒程序啟動的實施細則,將專業、權威的案件質量評查作為啟動法官懲戒的前置程序。對可能追究違法審判責任的情形,由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先行出具專業審查意見。
在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方面,規劃確定設立深汕合作區法院、設立環境資源法庭、推動設立深圳金融法院、推進法院購買社會化服務等。
在營造誠信法治環境方面,規劃要求加快推進解決執行難,總結“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經驗,出臺“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方案,加大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力度,靈活運用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費、拘留、罰款和追究刑事責任等手段,督促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此外,規劃還提到參與構建“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同時建設前?!耙粠б宦贰眹H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參與構建法律公共服務平臺,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公開、高效、透明的解決機制。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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