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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絡違法不良信息舉報機制的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
未成年人網絡違法不良信息舉報機制的完善
雖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規定了網絡舉報制度,但依然存有一些問題:一是舉報操作性不強;二是舉報渠道不暢。對此,建議:
彭靜委員 人民政協報記者 姜貴東 攝
一、 建立統一舉報平臺、實現部門聯動。2005年,成立了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已有效運行多年,建議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以其為依托,建立全國統一的舉報平臺,要求相關互聯網企業主動接入該平臺,實現舉報信息共享,建立舉報聯動機制。
二、 建立便捷高效的舉報程序。可對“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通過顯著方式公示舉報途徑和舉報方法”中“顯著方式”進行進一步細化,類似“在網站主頁”、“APP的頂端”等。
三、 完善舉報責任規定。可增加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責任規定。網信、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未建立舉報制度或不及時受理、處置舉報的,上級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四、 增加舉報保障制度和惡意舉報的限制性規定。首先是舉報保密規定。其次是完善舉報激勵機制。最后是嚴格規范“惡意舉報”行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有證據證明舉報人系惡意、不實舉報的,可依法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舉報 信息 網絡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