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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刷臉”治交通違章 處罰或將掛鉤個人信用
違章闖紅燈后,幾秒鐘之內,個人信息便被監控設備捕捉,處罰通知即刻出現在手機上。5月以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試點人工智能“刷臉”系統,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治理。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獲悉,目前刷臉系統與警方數據庫對接,能夠覆蓋包括快遞、外賣配送等違章高發行業從業人員。此外,為防止隱私泄露,系統設立管理權限,違章者的相關信息將不對外公布。未來,上述系統將與包括個人征信系統在內的數據庫對接,對交通違章者進行震懾。
人臉識別出違章者信息
5月1日上午9時,深圳市福田區國花路與桂花路交匯處,紅燈亮起時,一名身穿紅色工服的快遞員,騎著電動車,迅速地通過十字路口。
剛剛穿過馬路,這名快遞員便被執勤交警攔下。很快,一則違法基本信息,被傳到交警手中的電子設備。信息中,包括這名違章快遞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手機號碼,以及闖紅燈截圖。
面對違法信息,這名快遞員當場承認,自己在配送途中,因為看到兩側沒有車輛通行,便打算不顧紅燈橫穿路口。交警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對違章快遞員作出罰款100元的處罰。
這是深圳實行“刷臉”執法以來,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獲悉,4月23日開始,深圳交警在市區內配置首批40套具備人臉識別功能的電子警察,試點針對違法行為人的“刷臉執法”模式。經過一周時間的宣傳過渡后,從5月1日開始正式執法。
深圳交警提供的數據顯示,4月23日至4月30日期間,刷臉電子警察共比對在斑馬線闖紅燈368宗,機動車道行駛504宗。此外,僅5月1日一天,共抓拍闖紅燈58宗、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行駛67宗。
違章行為被抓拍后,深圳交警經人臉識別系統自動比對,違章者身份信息即進行人工審核。確認完成后,系統將自動提取違章者在公安系統備案登記的手機號碼,發送違法處罰告知信息。
收到違法信息后,當事人若對自身交通違法無異議,可通過多種渠道自行繳納罰款。如有異議,則可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針對重點行業進行監控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交警獲悉,鑒于在以往的執法中,外賣配送、燃氣、快遞等行業的從業人員,因派單時間限制以及趕工等,違章情況較為突出,多次引發嚴重交通事故。此外,這些行業往往流動性大,交通違法或出事故后很難追蹤,因此,深圳交警將首先對上述行業人員實施“刷臉”執法。
按照深圳交警的說法,通過對交通違章高發行業人員的重點整治,可以形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示范效應,帶動全社會自覺遵守。今后,深圳交警逐步將執法范圍,推行至全部行業。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科技處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在“刷臉”設備啟用之前,深圳交警已經與多家企業進行合作,對一線從業人員個人信息進行登記、錄入,統一進行管理。此外,新人進入上述違章高發行業,也將先行錄入信息,否則將被禁止從業。
處罰或將掛鉤個人信用
如果遇到違章者佩戴頭盔,無法進行人臉識別的情況,深圳交警會直接將違法信息發送給所屬企業,由企業確定違章者后,再行處罰。
新京報記者從深圳交警了解到,根據計劃,下一步,“刷臉”執法將逐步擴展到泥頭車、無牌假牌車管理、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監管、交通事故“頂包”等情形。預計年底前,全市至少新增200套人臉識別設備用于查處交通違法。
未來,交通違章被刷臉系統識別后,相關處罰記錄或將與信用機制掛鉤,可能會影響到個人征信、貸款等。
■ 延展
嚴管路徑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深圳交警稱,長期以來,交警部門在進行非現場執法時,往往查處對象只能是車,不能精準到人,導致各種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處理。由于警力無法實現全時段、全路段覆蓋,因此部分違章行為,無法得到及時查處。此外,部分通過電子監控手段查處的違章行為,因無法判定當事人,導致“頂包”等行為難以得到精確辨認。
在此基礎上,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與技術企業一道,開發出“刷臉”執法系統。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科技處處長李強介紹,從技術角度來說,刷臉執法系統主要通過視頻檢測到違章行為,深度學習人臉技術,對人臉進行實時提取和識別,自動儲存闖紅燈的人臉數據,并通過實時搜索比對,通過數據對接手段,核實違章者身份。
新京報記者從參與系統建設的算法公司,深圳市云天勵飛科技公司獲悉,實際上,系統識別的不是“人臉”,是一些關鍵特征值,比如眼睛間距,然后通過算法,提取出相關數據與已知人臉匹配。相對來說,出錯概率較低,數據下載速度也更快。
上述公司稱,人臉識別的監控設備,不會受到天氣和皮膚顏色影響,主攝像頭像素為700萬,能夠基本滿足識別需求。此外,算法支持側臉、低頭、遮擋、逆光、高亮度等多種狀況識別。未來,刷臉系統可與公安系統常住人口庫、交警星級用戶庫等對接,實現教育懲戒功能。
有部分網友指出,交通違章者經過人臉系統比對后,自動生成大量個人信息數據,有泄露隱私的可能。對此,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監控科民警何科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刷臉執法類似于對機動車識別車牌,有專門的管理系統,不會將違法信息向社會公布,也不提供查詢。同時,除執勤警察外,只有負責人工校驗的警方管理人員,才有權限進入系統,從路徑上斷絕個人信息外傳的可能。
■ 鏈接
多地頻出“奇招”治交通違章
新京報此前報道,今年4月,北京市通州區九棵樹東路和梨園北街十字路口西北角,出現全市首個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警示設施。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章行為,會被抓拍下來,即時顯示在路口的大屏幕上。據了解,闖紅燈違法記錄未來還計劃與個人信用掛鉤,對道路行人實現警示和懲罰作用。
此前,公安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建立常態長效治理機制,確保人民群眾平安、順暢出行。與此同時,公安部也對非法闖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提出同步治理要求。
此前,多地對交通違章行為“亮劍”。今年4月19日,江蘇省東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查處行動,要求當事人將自己的交通違章行為,發到微信朋友圈曝光,集滿20個贊后,方可免予處罰。
北京市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杰表示,交通違章在生活中較為普遍,也容易引發惡性事故,如果全部使用人工執法,則成本過高,引入新科技,能夠有效緩解這一矛盾。通過“刷臉”系統具備的震懾功能,促進市民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煜
編輯:曾珂
關鍵詞:深圳交警“刷臉”治交通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