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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時代全面來臨 開啟高校與學生間雙向選擇
資料圖:高三學生迎戰高考,觀看老師們集體宣誓。 閆楠 攝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編者按
高招季即將啟幕。
今年,又有近20個省份啟動新高考改革,這意味著,新高考時代全面來臨了。
又一次踏上改革征程的高考,將迎來怎樣的新局面,面臨哪些可能的挑戰?又該如何穩妥有序推進,讓每一個鮮活閃亮的生命通過高考光輝綻放。
本期,我們延請專家及相關人士從高考改革的宗旨及實施路徑出發,研判改革要點、難點及需要解決的急迫點,幫助大家消除疑慮,行穩致遠迎接改革、適應改革,與改革一起成就更好的自己。
●實現“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是這次改革的核心目標,打破單一錄取標準,建立反映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水平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同時建立新的公平秩序、解決新出現的公平問題,是這次改革的真正挑戰,其關鍵是建立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機制。
●圍繞錄取標準多元化和考試改革,為學生和高校之間的相互選擇提供條件和動力,是這次改革突破意義的集中體現。
●高校內部招生體制機制改革和能力建設已經迫在眉睫,然而許多高校面對新高考還明顯不適應。對高中學生來講,選擇能力不足的問題更為突出。
本輪高考改革的思路,源于2010年黨中央、國務院頒布的《教育改革和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2020年)》。經過長時間研究論證,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國務院于2014年頒布《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并于當年啟動“條塊結合”的改革:教育部主導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改革,指導全國各地建立健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并于當年在上海、浙江兩省份,重點圍繞“兩依據、一參考”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到2017年,滬、浙兩地試點完成一個周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四地加入試點行列;2018年,全國又有19個省份將啟動高考改革,即這些省份今年入學的新生將參加“新高考”。那么,這次高考改革的初衷是什么,地方試點的成效有哪些,今年改革推廣對這些地方的考生和家長又意味著什么呢?
1. 開啟雙向選擇“總閥門”
在過去的40年中,高考作為國家選拔人才的最重要途徑,讓數以億計的學子圓了大學夢,有力支持了改革開放和國家現代化建設。然而,隨著形勢的變化,原有高考制度的弊端也越來越突出。其中最核心的問題是考試錄取標準單一、分分計較。盡管“分數面前人人平等”是目前仍被多數人認可的原則,但是這種單一標準的簡單“平等”忽視了人的發展的個性特長差異和當代社會對多樣化人才的需要,影響了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助長了中小學校和學生之間同質化競爭與高等學校同質化發展。值得注意的是,高考制度的這一弊端并沒有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眾化而緩解,也沒有隨著高考本身的持續改革而根除。
實現“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是這次改革的核心目標,打破單一錄取標準,建立反映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水平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同時建立新的公平秩序、解決新出現的公平問題,是這次改革的真正挑戰,其關鍵是建立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機制。過去的經驗表明,如果不同學校和專業錄取依據只有量的多少、沒有質的區別,增加幾個標準仍然無法打破“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局面;如果所有高中生都按照同樣的要求和安排去學習、考試,“多元錄取標準”是無法建立起來的;如果沒有考生和高校之間充分、多次互選的制度安排,就無法實現多元標準下錄取過程和機會的公平。因此,發揮學校制定錄取標準和實施招生的主動性、自主權,賦予考生選擇學校、選擇考試、選擇學習的自主權,是改革成功的關鍵。
“兩依據、一參考”是這次改革的核心,按照這一設計,高校錄取依據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以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選考科目成績,將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參考。這就意味著,原來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的每年一次性高考,將分化為全國統一組織的高考、地方按照教育部要求實施的學業水平選考和高中學校按要求實施的綜合素質評價。
圍繞錄取標準多元化和考試改革,為學生和高校之間的相互選擇提供條件和動力,是這次改革的突破意義的集中體現。高校的招生選擇權體現在,可以根據不同學科專業制定的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要求進行錄取;可以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基礎上對考生進行甄選;可以在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下,制定更為詳細的綜合評價錄取標準和方案。高中學生的選擇權在于,可以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對照不同高校專業錄取要求,選擇高中階段部分課程,進而選擇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
與之配合的,是逐步取消高校錄取批次、推廣平行志愿,讓高校之間競爭優秀生源的機會更加平等,讓考生報考學校和專業的數量更多。同時,通過取消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把綜合評價結果的使用權交給高校。當然,目前的方案距離實現學校與學生之間雙向多次選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通過深層次的體制改革來實現,但畢竟關鍵的一步已經邁出。
2. 地方試點凸顯“探路”效應
上海、浙江作為第一批“吃螃蟹”的地方,率先完成了一輪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考和選考,探索推進了普通高中選課走班改革,逐步取消了錄取批次,在本地高校探索了全國統考、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三位一體錄取制度,帶動全國高校中近一半的專業在兩地招生中提出了選考科目要求。盡管開始各方面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但是這次改革為高中教學改革打開了空間,推動了高校招生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了高中生學習選擇和高校生源選擇意識的覺醒,為高考改革在更廣范圍內推開積累了寶貴經驗。
兩地的試點,也讓我們認識到原來的一些設計思路存在不細致、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學完即考、考一門清一門,本意是減輕一次性高考壓力,但會對高中教學節奏形成一些沖擊。選考時間如果安排太早(如高二上半學期),就會迫使學生在高一選課并提前面對高考壓力,對于剛剛進入高中的大多數學生來講,還難以適應。二是選考科目一年多考,本意是為學生提供多一次機會,但是基于考生百分比的等級記分制難以保證每次考試的相同效度,過細的等級劃分又調動了考生重復考試的積極性,學生重復參加考試的動機反而復雜化了。三是相對較難的科目(如物理)選考學生少,物理成績好的學生集中選考,但按百分比等級記分方式使大部分學生得不到優秀等級。四是高校按照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積極性不高,一半多的專業沒有提出要求。這樣,建立多元標準、減輕學生壓力、鼓勵興趣和特長的努力就受到阻礙,“雙向選擇”的橋梁就難以搭建。
對此,第一批試點省份在2017年進行了調整,第二批進入試點的4省份也充分吸取了經驗教訓:一是將學業水平選考科目考試時間適當后移,絕大多數科目放到高二下學期以后,即合格考和選考相對分開,使高中階段的學習和高考之間有一個緩沖余地。二是減少選考科目考試次數,實行一年一考,減少無意義的重復考試和選考投機行為。三是對選考人數較少的科目實行“保底制”,如浙江省規定,如果報考物理科目的學生不足6.5萬人,則按6.5萬人的基數計算獲得A級成績的人數,以鼓勵考生選擇物理科目。
教育部也在今年向高校發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試行)》,對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提出指導,并規定專業培養與某一選考科目關聯度高的,應在可選科目中確定相關科目作為必選科目,并要求計劃于2020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6個試點省份招生的所有本科院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各個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這就從高校一端保證了選考過程中科目與專業培養要求的匹配,將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科目選考不平衡問題。
3. 高校和考生都需解決“選擇”能力不足問題
“選擇”,是這次高考改革送給高校和考生的一份“大禮”,也是二者共同面臨的一個挑戰。原有制度下,高校和考生的相互選擇權是極為有限的。省級招生部門掌握著高考報名、劃定高校在本省錄取各批次分數線、報考志愿匯總和管理、高考加分、檔案提取、本省招生計劃微調等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高校和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高校在統一錄取批次分數線之上錄取,一般需要接受高考加分,不需要根據自身培養目標和專業要求制定有針對性的招生方案;考生在填報志愿后無法更改,被動等待學校的錄取通知。
隨著錄取批次逐步取消,按批次劃定錄取分數線將沒有必要,高校必將根據報考人數及其考試結果,按專業或學科劃定自己的分數線;全國性和地方性高考加分大部分減少,結合學生個性、特長進行綜合評價錄取的權力交到高校手中。隨著錄取標準多元化,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錄取標準的控制趨于彈性化,考生檔案的管理也將趨向柔性化,對招生計劃進行動態管理的權利和責任也必將向高校轉移。全國統一高考不分文理科,則意味著這一考試的難度將整體降低,不管是文科類還是理科類專業招生,都要更多依賴學業水平選考科目,而不同省份組織的學業水平選考必然會出現效度上的差異。目前,現代信息技術已經完全能夠支持網絡平臺技術上的報名、錄取和提檔,為學生與高校直接對接提供了可能。
高校內部招生體制機制改革和能力建設已經迫在眉睫,然而許多高校面對新高考還明顯不適應。很大一部分高校和專業尚無在新規則下主動爭取優質和適合的生源的意識,乃至需要教育部制定統一《指引》來鞭策。新高考將使高校專業實力擺在考生面前,過去依靠學校名氣得以生存的弱勢學科、依靠統一招生批次劃分獲得優勢地位的學校,將面臨新規則的劇烈沖擊。隨著招生權力向高校轉移,高校招生必將走向專業化和專門化。高校需要建立適合學校定位的綜合評價招生體系,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強化制定重大政策和監督院系招生行為、懲治招生腐敗的職能,并建立有效的招生信息公開和宣傳機制。
對高中學生來講,選擇能力不足的問題更為突出。為適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普通高中需要實行選課走班,目前滬、浙兩地已經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經驗。是全員還是部分學生、是全程還是部分學段、是全科還是部分科目實行選課走班,決定于學校的辦學條件、師資條件和管理水平。而對于大多數高中生來講,過去的培養模式使之習慣了埋頭學習、習慣了只追求成績,對于高校學科、專業的內涵缺乏了解,對于報考要求和規則缺乏了解,對自身的興趣、特長和專業定向缺乏挖掘和培養,是難以適應新高考要求的。因此,從初中階段開始,學校就應當幫助學生發現自身興趣和特長,進行職業生涯引導;高中階段則開展職業生涯教育、建立學生選課選考指導制度,將高考改革與初高中課程教學改革同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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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時間,這些省份怎么改
繼第一批試點省份上海、浙江,第二批試點省份北京、天津、山東、海南之后,今年推出高考新政的省份包括河北、重慶、湖南、黑龍江、遼寧、吉林、貴州、福建、西藏、內蒙古、河南、四川、湖北、廣東等。其中,河北、重慶、湖南、黑龍江、遼寧、吉林、貴州、福建、西藏、內蒙古、河南、四川、湖北、廣東自2018年秋季高一入學學生開始全面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并于2021年高考時開始實施。江西省則將于2020年起實施新高考政策。
高考改革省份實施新高考科目規定基本相同
河北、重慶、湖南、黑龍江、遼寧、吉林、貴州、福建、內蒙古、河南、四川、湖北、廣東、江西:
1、 不分文理科——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
2、 外語一年兩考——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3、 學業水平考試為3個科目——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普通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中自主選擇確定。
高校對學業水平科目有要求的需提前公布
河北省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對選考科目范圍提出要求,最多不超過3門。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等學校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或專業)。高等學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科目要求應提前兩年向社會公布。
吉林省規定,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至多不超過3門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學生只要1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符合要求即可報考。
西藏將分為AB兩類課程計劃考生
從2021年起,西藏自治區統一高考科目為:執行A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數學、外語4門,漢語文和藏語文各按50%計入總分,以語文科目成績呈現。
執行B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不分文理科。
從2021年起,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成績構成。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總分滿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
制定高考新政的所有省份,幾乎全對完善自主招生、規范高考加分、改革招錄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和保障體系以及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做出了規定。
在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方面,新高考政策規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會人員,可申請注冊進入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學習。成人高等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鼓勵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開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與培訓。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和各類高等教育分層次、分類別學分互認和轉換機制,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作者:王烽,系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綜合研究部主任)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新高考時代全面來臨 高校與學生間雙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