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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一犯罪嫌疑人因砍樹千株被罰植樹兩千株
新華社成都5月3日電(陳地、姚永亮)“沒想到砍了1000多株柳杉后,除了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在這里補植復綠柳杉2000株,這個教訓大哦!”近日,在四川眉山市洪雅縣補植復綠基地啟動儀式上,當地林農感嘆道。
據了解,陳某是洪雅縣東岳鎮林農。2016年12月,他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將東岳鎮一林地的1010株柳杉砍伐。經鑒定,該1010株柳杉林木蓄積量為68.33立方米。今年初,陳某被洪雅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洪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樊正祥說,作為全國生態縣,雖然森林覆蓋率已達70.5%,但因為法律意識淡薄、犯罪成本較低,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的案件屢禁不止。近4年來,縣檢察機關共受理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95件,其中90%以上為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形勢不容樂觀。
如何解決好司法領域“人坐刑期滿,荒山依舊在”的生態修復問題?當地根據“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精神,牽頭與縣法院、縣林業局、縣林場、縣森林公安局等單位,聯合在柳江鎮玉屏山景區的一處山地上建立了占地100余畝的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基地,主要用于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當事人,在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積極開展生態修復、補植復綠。
據悉,洪雅縣人民檢察院還會同相關單位出臺了《關于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案件生態損失補償實施辦法》,并成立了眉山市首個生態資源檢察科,創新涉林違法犯罪案件處理方式,做到打擊與修復并重,逐步控制和減少涉林違法犯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四川 眉山 犯罪嫌疑人 砍樹 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