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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幼兒托育地方規范 錄像資料須保存30天以上
上海出臺幼兒托育地方規范
托育機構應確保監控全覆蓋 錄像資料須保存30天以上
在全社會托育需求巨大、缺口明顯的今天,0-3歲的托育機構究竟誰來辦、誰來管、怎么管,是一個熱點民生話題。上海市政府4月28日印發《關于促進和加強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文件,鼓勵多方參與并強化監管。這也是全國首個有關幼兒托育工作的地方規范和標準。
上海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3歲以下幼兒以家庭養育為主,家長承擔照看和養育孩子的主要責任,政府對家庭育兒給予支持,為幼兒家庭就近就便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同時,積極推動托幼一體化工作,以多種方式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舉辦相關全日制、半日制或計時制機構。
上海出臺的相關政策對托育機構選址、供餐、安全、人員配置等都提出了十分具體細致的要求。例如,托育機構在主出入口、幼兒生活及活動區域等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確保監控全覆蓋,錄像資料必須保存30天以上;2至3歲幼兒與保育人員的比例應不高于7∶1,18至24個月幼兒與保育人員的比例應不高于5∶1;托育機構負責人須具有6年以上學前教育管理經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原則上每年不少于40課時等。文件發布后,上海黃浦等5個區將試點先行先試。據新華社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上海出臺幼兒托育地方規范 錄像資料須保存3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