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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街頭藝人”彰顯城市文化情懷
近日,四川成都正在進行一場“收編”街頭藝人的探索。從4月16日起,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募符合條件的街頭藝人,經過審核和復試后,可獲得相應的演出許可,將于月底上崗的“持證藝人”,可在成都市區30個指定區域表演,將不會受到城市管理部門驅趕。此外,獲得認證的街頭藝人還可以自由接受“打賞”。(4月25日《新京報》)
街頭藝人因無固定演出場所,又無須向管理部門交任何費用,因而不僅進入門檻低,而且演出成本低,從而收費也低,這無形中影響了公平的文化市場秩序。同時,街頭藝人見縫插針,甚至占道展演,既造成了交通隱患,又破壞了市容環境。特別是,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和內容,可以說是良莠不齊,有的踩了低俗的紅線,污染了城市文化環境。如此語境下,成都公開招募街頭藝人,實行持證上崗,統一管理,具有樣本意義。
街頭藝人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既要保證城市文化雅俗共賞,又要保證文化市場健康有序,還要保證人性化執法,非常之難。街頭藝人滿足了市民多層次的文化需求,卻以“違規”的姿態出現,可以說是“邊緣文化群體”,有時看到城管、文化部門驅趕他們,心里覺得很不是滋味。街頭藝人是現代城市文化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他們在活躍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也給城市管理帶來了許多困擾。因此,對于街頭藝人的管理,應疏堵結合,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顯然,成都的管理模式,是由堵變疏的一大進步。
事實上,無論是向社會招募街頭藝人,持證上崗,還是給街頭藝人劃定區域,亦或是臨時指定區域,均是一種疏導性的管理方式,給街頭藝人管理工作帶來了轉機。具體來講,街頭藝人在有關部門劃定的區域表演,工商、文化等部門將予以行政許可,為其辦理相關證照。如果給不影響市容和交通的街頭藝人辦理證照,能進一步規范其行為,會更有利于執法部門對文化市場的管理,同時也能滿足居民的多樣化文化需求。
可見,規范街頭藝人,彰顯城市文化情懷。這就要求,相關管理部門要轉變觀念,從生存、就業和社會安定穩定的高度,把街頭藝人作為城市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給予規范、支持和引導。文化部門,應對街頭藝人實行資質管理,通過專業考核,持證上崗。稅務等部門,對街頭藝人的演出活動,可采取減收或免收相關稅費的政策。規劃部門,針對街頭藝人能在什么區域活動,可以經過論證或專家組討論,最重要是多聽取市民和街頭藝人的建議。城管、文化部門,可以利用信用監管系統進行管理,如果街頭藝人依法表演,可以擴大其流動范圍;相反,對一些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街頭藝人,在一定時間內,可對其流動范圍進行約束,直至予以取締。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街頭 藝人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