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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垃圾圍村”,先除監管之弊
4月20日晚,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報道了四川成都市雙流區金橋鎮舟渡村“垃圾坑”問題。雙流區第一時間連夜組織相關部門現場查勘,研究整改方案、開展整改,并請省市專家對垃圾堆積處理問題進行會商。目前,垃圾清理工作進展很快,最快明天即可清理完。(4月23日《華西都市報》)
垃圾圍村,歷來有之,此次曝光,不過是老問題的新反復。論及危害,不用多說,談及根源,卻又難逃以往監管層層“閉眼”的窠臼,盡管“長牙齒”的環保法已經對此有明確要求,也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但客觀講,“事不關己”的心態在農村地區和不少監管部門仍很普遍。前幾天,央視暗訪山西洪洞曝光的垃圾傾倒事件,就足以看出不少問題。此次央視再次曝光多地“垃圾圍村”現象,再次將問題“明朗化”。
農村不是法外之地,但在不法分子眼中,農村卻是一塊“違法寶地”。由于“山高皇帝遠”的監管不力,以及農村地區群眾思維觀念轉變不夠,很多違法問題在農村屢禁不止。就拿“垃圾圍村”來講,農村制造的垃圾畢竟有限,而且大多都只是生活垃圾和很有鄉土氣息的枯枝敗葉,一些城市里明令禁止、嚴防死守的“建渣”“工業廢料”等垃圾傾倒,最終大多流向偏遠農村和山區,長時間堆積,留下的就只剩不可逆轉的環境污染和農村生活品質的斷崖式下墜。
有種現象值得警惕,但凡類似事件經過媒體曝光,總會在短時間內得以整改,看上去“雷厲風行”,但需要輿論倒逼的“快速行動”不啻于響亮的耳光。問題不是無法遏制,缺的只是發現問題的“眼睛”和及時處置的果斷。環保部門有沒有受到“糖衣炮彈”的侵蝕不去探討,但基層村干部對事情的隱情不報、“配合演出”、提供場地,中間若說沒有“貓膩”,恐怕無人相信。
“垃圾圍村”的痛苦,群眾最有感觸。發現有垃圾傾倒問題后,村民必然會第一時間反映給村干部,村干部也必然會逐級上報鄉鎮黨委政府,鄉鎮黨委政府再逐級上報相關部門,這大致是問題處置的基本流程。如果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監管空白,讓問題拖延或者隱瞞,都會成為解決群眾身邊難題的“中梗阻”。
如何治理“垃圾圍村”,中央已有規劃。2018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其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排在了重點任務第一位,而且明確了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污染“上山下鄉”等治理事項。但要讓整治工作落實見效,任重道遠,需要的不僅是要法律“牙齒”令人感受震懾,更重要的先解決監管之弊。
不妨先在農村地區選配一批監督員、健全民情直報體系,設置直報監督電話,讓問題能夠直接報到環保部門,而不是總被“卡”在基層。同時,可以在偏遠地段、屬地交叉重疊地帶安裝一部分監控設備,先解決垃圾傾倒能被發現的問題,再談如何查處和治理。此外,可以與基層領導干部簽訂責任狀,不妨也來個“一票否決”,倒逼真作為、敢監管,或許也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監管 垃圾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