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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被民政部通報批評
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近日對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通報批評。經查,中國投資協會于2018年3月13日作出《關于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在其外資投資專業委員會下籌備設立國際區塊鏈發展中心。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通報稱,該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4〕38號)第四條關于“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是十分錯誤的。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發現后,立即對中國投資協會進行行政約談,要求進行整改。中國投資協會承認對專委會工作審查監管不嚴,對問題的出現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承諾立即進行整改糾正,并于2018年3月23日在協會網站發布《關于撤銷“關于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的公告》,向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通報稱指出,遵規守紀、嚴格自律是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的應有之義。一些社會組織之所以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上屢屢犯規、屢教不改,根本原因就是法紀、規矩意識淡漠,以為想怎么辦就怎么辦、想怎么設就怎么設、想設多少就設多少、想用什么名稱就用什么名稱,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要求,各社會組織應當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紀意識,嚴格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開展活動。要切實規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行為,不得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所屬社會團體名稱的規范全稱。
據介紹,下一步,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將加大對社會團體違規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行為的查處力度和公開曝光力度,對那些目無法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對那些屢教不改的,除了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外,還要向社會公開通報,進一步擴大社會監督,進一步加強對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范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被民政部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