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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間小路不應成為酒駕者“法外之路”
酒駕入刑后,全國性嚴打酒駕整治行動不斷深入推進,城市酒駕問題已經大為減少。然而在農村地區,尤其是偏遠農村地區,酒駕問題仍大量存在。記者從河北省公安交管局獲悉,當前該省酒駕、醉駕由城市區向外蔓延的趨勢較為明顯,特別是農村地區,已成為酒駕、醉駕違法的“重災區”。(4月8日《法制日報》)
一直以來,因為城市人群密集,人們聚餐應酬等較為活躍,加之私家車普及、機動車保有量多,因此,理所當然成了酒駕嚴打的重心。然而殊不知,農村種種先天的“便利優勢”,更容易成為滋養酒駕的溫床。
從外在環境來看,相對于城市初步成型的契約型社會,農村對人情關系的依賴更甚,對酒文化更加推崇,這不僅導致勸酒、斗酒等不文明行為,更對基層執法的公平和力度形成種種羈絆;同時,基層警力薄弱,而執法區域廣大,道路縱橫阡陌,客觀上為執法帶來難度,也助長了酒駕者的僥幸心理。
從主觀因素來看,農村地區駕駛員的素養與城市存在不小差距。諸如,準入門檻低,無證駕駛泛濫;安全意識薄弱,對交通法規不甚了解;同時,很多人還具有特權意識濃厚,藐視法律等心理,在交通法規面前更是肆無忌憚。
農村酒駕泛濫的根源就在于,農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和私家車日漸普及的同時,社會治理水平和手段還相對滯后,網絡化治理格局尚未形成,遠遠落后于農村治理的實際需求。由于上層治理有機體觸角的鞭長莫及,導致了許多方面的監管盲區。顯然,酒駕在鄉間小路的恣意橫行就是一例。
不管是從鞏固城市治理酒駕的成效來看,還是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來看,鄉間小路都不應成為酒駕者的法外之路。要補齊酒駕在農村地區制度建設的短板,應從鄉村治理的特點出發,將防治酒駕的網絡織密:
制度建設方面,可改變公安機關單打獨斗的現狀,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多方參與的原則,最大限度發揮公眾治理的力量和熱情。村兩委可發起成立酒駕監督組織。在重要節假日、傳統節日等飲酒高峰期,配合交警部門在關鍵路段增加酒駕檢查力度,走出一條交警指導與群眾自治相結合的新路子。
同時,還要加大對農村駕駛員隊伍的規范整頓;對無證駕駛、違反交通規則等野蠻駕駛行為,提高其違法成本,從嚴懲處。力爭做到處理從快,以切斷聯絡方式等有效手段規避說人情之類因素的干擾。
再者,要像城市一樣在農村地區營造嚴禁酒駕的濃厚氛圍??赏ㄟ^視覺沖擊力強的圖片、錄像等宣傳酒駕危害的后果,達到震懾的效果。還可以在宣傳方式上創新,如有些地區以有車家庭婦女自愿成立的監督組織,就是不錯的嘗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酒駕 治理 鄉間 小路 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