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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
日前,在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全文對外公布。“中國迎來近年來規模最大的政府機構改革”“改革的力度、廣度和深度都是以前少有的”“未來五年,中國的改革步伐將加速”……新一輪機構改革大潮波濤澎湃,成為國內外輿論持續關注的熱點。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早在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精簡機構是一場革命,如果不搞這場革命,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贊同的。回溯改革開放40年的不凡征程,黨中央部門和國務院機構進行了多次機構改革。本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力度之大、影響面之廣、涉及利益關系之復雜,無不映照著改革者的決心與勇毅,傳遞著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理念。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可說是這次改革鮮明的出發點、落腳點和著力點。
公平正義猶如陽光和空氣,是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意涵。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組成部分,公平正義標注著公民內心的價值坐標,影響著人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維護好社會公平正義,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特別是隨著全面依法治國不斷邁向縱深,以《民法總則》為代表的一大批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日益完善,司法體制改革大力度推進,呼格案、聶樹彬案等冤案錯案得到昭雪……“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正在一步步成為真實的圖景。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改革就是要針對問題、解決問題。40年改革不惑,牢固樹立問題意識、問題導向,堪稱我們攻堅克難、贏得人心的一條基本經驗。綜觀新一輪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無論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根本上都在于真正聚焦老百姓最反感的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切實解決老百姓最關切的公平正義問題。也惟其如此,才有助于凝聚共識、匯聚眾力,早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第五個現代化”。
1983年夏,河北正定,一輛吉普車陷入泥濘。干部請路過村民幫忙推車,沒想到村民一看是當官的,不僅不推反倒罵了起來。干部剛要發火,一下子被一旁的新任縣委書記習近平拉住:“群眾為什么罵人?應該反思我們自己。”現實中,人民群眾在住房、醫療、教育、就業、養老等方方面面,還面臨著不少“煩心事”“惱火事”。強化宗旨意識、以百姓之心為心,用“利民之事,絲發必興”的態度加快落實機構改革,用“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決心堅定維護公平正義,我們才能解決好人民群眾最盼最急最憂的突出問題,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在新征程上激蕩新氣象。
今年全國兩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代表團參加審議時其言諄諄:“共產黨就是為人民謀幸福的,人民群眾什么方面感覺不幸福、不快樂、不滿意,我們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事關改革發展的活力源泉,也是行進中的中國必須跨越的一道關口。瞄準矛盾問題,激發機構改革的正能量,更好促進公平正義和增進人民福祉,我們的改革事業就能贏得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公平 平正 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