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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開忠:打造都市圈 促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作者: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中國區域科學協會會長 楊開忠
都市圈也稱都市區,由美國于1910年提出,是中心建成區與周圍地區所組成的通勤高效、一體發展的功能區域。都市圈既可趨“集聚經濟”之利,又可避“集聚不經濟”之害,兼得城鄉兩利,因而在現代化國家和地區普遍存在。我國發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亦提出要培育形成通勤高效、一體發展的都市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率先開放,形成了一批城市群,有力推動了東部地區快速發展。但我國中西部地區發展卻相對滯后,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西部城市發育明顯不足。在此背景下,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尤其是深入推動都市圈發展,對我國培育形成新的增長極、實現區域協調發展,都有重要意義。下一階段,應切實發揮都市圈的支撐引領作用,有效促進城鄉、區域的協調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助力。
發揮都市圈支撐引領作用,是我國持續推進城鎮化的客觀要求。從城鎮化進程的發展規律看,已有國際經驗表明,都市圈化是城鎮化下半程的主導形態。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城鎮化率到2011年首次超過50%,到2017年已達到58.52%。可以說,我國城鎮化建設已進入下半程。從推進城鎮化的現實需要來看,目前我國中心建成區普遍出現了“城市病”,人口和功能明顯從中心建成區向周邊地區分散,逆城鎮化和郊區化日益明顯,區域城鎮化從集中式向分散式轉變,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周邊鄉村之間職住分離和通勤不斷發展,區域同城、城鄉一體成為普遍現象。因此,樹立科學的區域發展觀念,以都市圈統領好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周邊鄉村的關系,是新時代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發揮都市圈支撐引領作用,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要求。都市圈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區域形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以都市圈化為引領。這樣,一是有利于鄉村實現與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的市場、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互聯互通,有效整合整個都市圈的資源和市場,形成發展優勢、實現鄉村發展目標;二是有利于鄉村實現與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的生產鏈、供應鏈、價值鏈互聯互通,有效分享和利用整個都市圈生產、供應和價值鏈的輻射帶動作用;三是有利于鄉村居民更好分享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的個人消費服務和公共服務,有效滿足居民高質量、多樣化的需要;四是有利于鄉村與中心建成區、周邊建成區形成通勤圈,增強鄉村居民在城鄉之間選擇工作、居住、游憩、通勤的自由度;五是有利于增強城鄉社會的包容性和多樣性。
發揮都市圈支撐引領作用,是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是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基本內容。城市群本質上是首尾大致相連、毗鄰的大都市圈組成的都市圈鏈。由此可知,都市圈就是城市群的地域基礎,沒有都市圈的建立和健全,便不可能有實質意義上的城市群,培育形成通勤高效、一體發展的都市圈是規劃建設城市群的必由之路,也是更好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需要。
切實發揮都市圈的支撐引領作用,就要以品質為中心,“節點、軸線、圈層、密度、功能、制度”齊下,多方協同,切實將都市圈打造好。其中,以品質為中心打造都市圈尤為重要。應該看到,這不僅能切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且能有效提升國土空間的品質。理論和實踐都已表明,人才偏好高品質的地方。此舉將有力增強我國在全球競爭中吸引、留住和集聚人才的能力,更好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對此,一要深刻認識和把握地方品質的要義,著力提供數量充足、多樣性豐富、質量上乘、分工高效、均等可及的個人消費服務和公共服務,著力營造優美建筑和生態環境;二要深刻認識和把握空間結構、密度、功能、制度與品質的關系,從有利于提升都市圈品質出發,優化空間結構,推進功能轉型升級,同時建立健全符合中國國情的都市圈制度。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都市圈 城鄉 區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