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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黃河4月起首次實施流域性禁漁
農業農村部近日發布通告,從4月1日起在黃河流域實行禁漁期制度。這是黃河首次實施流域性禁漁,其意義何在?具體如何實施?日前,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就黃河禁漁期制度有關情況作了解讀。
受環境污染、工程建設以及過度捕撈等因素影響,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衰退嚴重,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恢復。為保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沿黃很多地區出臺了地方性禁漁制度。但由于缺少國家層面的制度設計,各地在黃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方面主要還是靠單打獨斗、各自為戰,缺少流域性的協作機制,工作銜接配合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尚未形成工作合力。黨的十九大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出新要求,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在江河湖海科學劃定限捕、禁捕區域。黃河禁漁期制度的出臺填補了黃河流域性漁業資源保護重大舉措的空白,將對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起到重大推動作用。
黃河禁漁期制度主要規定了禁漁范圍、禁漁時間、禁止作業類型和管理要求等。其中,禁漁范圍包括黃河干流和扎陵湖、鄂陵湖、東平湖等3個主要通江湖泊,以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無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條黃河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黃河禁漁期是從每年的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黃河禁漁的禁止作業類型包括了釣具在內的所有捕撈作業,也就是說,在黃河禁漁期間釣魚也是不允許的,這一點和伏季休漁制度不同。另外,黃河禁漁期制度還規定,沿黃各省(自治區)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擴大禁漁區范圍,延長禁漁時間。
于康震介紹,切實發揮黃河禁漁期制度作用,關鍵是要做好貫徹落實。一是加強制度的解讀。二是組織做好漁政執法。農業農村部計劃在4月1日當天,組織沿黃漁業部門啟動黃河流域漁政聯合執法行動,特別是加大對交界水域、重點水域以及重點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組織對黃河禁漁期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是及時總結制度實施的經驗和做法。今年是黃河禁漁期制度實施首年,制度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發現這樣那樣的困難和問題,制度實施效果以及對漁民生產生活的影響也需要認真總結評估。黃河禁漁期結束后,農業農村部將組織專家對黃河禁漁期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
黃河禁漁期制度實施后,我國內陸七大流域中長江、珠江、淮河、黃河四大流域禁漁期制度已基本建立起來。農業農村部除了組織做好現有制度的貫徹落實,還將積極推動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同時還將開展遼河、海河、松花江等流域禁漁期制度調研,爭取早日實現七大流域全部實行禁漁管理。目前,以長江為重點的水生生物保護行動已列入今年農業農村部重點實施的“九大行動”。全國各級漁業部門行動起來,設定時間表,明確路線圖,爭取在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禁漁 黃河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