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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大瘦身”更需教育評價“大翻身”
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據教育部網站信息,依照相關規定,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3月21日新華網)
近年來,騙取高考加分的丑聞不斷。比如,四體不勤的考生,可以“賽出”體育特長;五音不全的考生,也可以“唱出”藝術特長;這些“特殊人才”,均因獲得了高考加分,順理成章地擠進了理想大學。再者,高考加分頻現錢權交易的魅影,不僅損害了教育公平,更使高考加分制度遭遇了信任危機。如此語境下,教育部明確2018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奧賽等高考加分項目,表明高考加分將迎來“大瘦身”。
眾所周知,高考加分政策,本來是為了彌補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事與愿違,日益凸顯出“濫加分”、“拚爹加分”等不公平現象。殊不知,這種政策性的弊端,比在考場中的作弊行為更可怕。鑒于此,2014年12月,教育部等5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體育、藝術、奧賽等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加分項目,并增加分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給高考加分“大瘦身”,“手術刀”卻握在高校手中。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111所重點高校,對高考加分的態度,是“千姿百態”。有的選擇性認可高考加分,有的則完全承認高考加分,還有的對高考加分,保持模凌兩可的曖昧態度。特別是,一些高校對奧賽類加分,仍然情有獨鐘,且在部分地區比較集中。可見,給高考加分“大瘦身”,將會遭到一些高校的“軟抵抗”。換言之,調整高考加分政策,沒有專門的法律規范,僅靠教育部門的行政手段,是行不通的。
首先,應為高考制定一部比較全面的法律,對高考的命題、考試、錄取、加分等方面的諸多事項予以全面細致的規范,以減少作弊和不公平事件的發生。同時,應監督和規范考生及家長誠信對待高考,重點打擊涉及高考的違法行為。再者,針對高考加分政策,可實行聽證制度,邀請學生、家長、老師和媒體等參與,將高考加分公開化、透明化,加強社會監督。
特別是,高考加分“大瘦身”,更需教育評價“大翻身”。對基礎教育而言,當務之急是更新教育觀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提高學生綜合素質。高校招生,則要打破“唯分數是舉”的選才機制,代之以全面綜合的考量,既要重視學生的成績,更要關注學生的創造力和服務社會的精神,以此倒逼學校回到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并駕齊驅”的健康發展軌道。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加分 高考 大瘦身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