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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打好環保攻堅戰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17日舉行的記者會上,原環保部部長李干杰談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問題時說,絕不允許亂作為損害影響中央環保督察的大局,堅決反對平常不作為、到時候又來亂作為的情況。
李干杰部長這番話可謂一語中的。環保督察工作開展以來,成效顯著,解決了一大批老百姓身邊突出的環境問題,追責了18000多人,取得了“百姓點贊、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決問題”的佳績。但是,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形勢的嚴峻和問題的復雜,一些地方為了確保零失誤、應付督察組,采取臨時關停等立竿見影的行動,這種“臨時抱佛腳”的一刀切做法既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影響環境的突出問題。
除此之外,少數地方亂作為的“花招”也讓人大開眼界,從媒體報道來看,有的用水泥灌澆樹根,以便抑制浮塵;有的對空氣質量監測點周邊實施特殊“照顧”,頻繁灑水噴霧、禁止貨車通行;有的將早已停產的企業列入停產限產的企業名單等等。
解決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歸根到底要靠法治。要在做好環保督察工作的同時積極推動環保督察法治化、規范化;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公益訴訟作用,用司法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工作;健全和完善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讓環保“失信”企業寸步難行等等。
實現青山綠水,讓美麗中國更美麗,就要用好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打好環保攻堅戰,改善環境質量,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不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環保 法治 攻堅戰 用法 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