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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恒:賦予紅十字會組織人體器官捐獻等方面工作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于3月12日10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吳恒、環資委委員呂彩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許安標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吳恒。人民網記者 張啟川 攝
吳恒:第二,把各級紅十字會的法人資格進行進一步明確,依法作為一個組織,它的法人資格,在社會活動的時候必須像剛才這位記者談到的,在汶川地震的時候,他所發揮了作用,這時它必須有一定的法律身份。
第三,在修改里考慮到現在當代技術和現在社會的發展,在紅十字會法里賦予紅十字會組織人體器官捐獻等方面的工作,比如骨髓移植,雖然在全社會這方面的總量不會太大,但是對于確有需要的人群來講,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事。另外,在這次修改的法律里還特別強調了設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捐贈款物的來源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且審計的結果要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報告。這也是之前社會很多人士詬病紅十字會信息公開不透明,所以在法律修改的時候把這個明確了。當然在法律中的修改還進一步明確了理事會、執委會和監事會如何產生,以及相互的職責。還是圍繞我所說的,我剛才談到的,修法里第一點很重要的,是要把監管的體制進一步夯得更實、做得更牢。
我再簡單回顧一下紅十字會法修改后起到的功效,首先,我們還是認為中國紅十字會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紅十字會是我們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這也是對中國紅十字會一個基本的定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三次審議對紅十字會進行了全面修訂,完善了紅十字會的職責,強化了對紅十字會的監督,還增設了法律責任一章,有力地保障了紅十字會依法履職,更重要的是提升了紅十字會的公信力,由此來推動紅十字事業繼續健康發展,創造一個好的法律環境。謝謝。
編輯: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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