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8全國兩會專題報道>政事廳>人大工作報告 人大工作報告
張德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證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
3月11日下午3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投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張德江向大會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鞠鵬 攝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以下為報告實錄:
張德江:(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人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信,來源于對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的自信,來源于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自信。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歷史進程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展現出巨大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功效。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證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堅定制度自信,不是自我滿足,更不是固步自封。必須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原則,不斷探索和創新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機制,不斷豐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不斷增加和擴大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優勢和特點。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聯系,加強工作指導與支持,拓展工作協同與交流,共同推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與時俱進。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