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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將建立教師個人師德報告制度
新華社太原3月11日電(記者王菲菲)記者日前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山西省將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自2018年春季學期起,各學校都將集中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并組織全體教師逐人如實報告上一學期個人相關事項。
中小學教師主要報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的行為;是否存在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的行為;是否存在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的行為;是否存在組織或要求學生亂訂教輔資料;是否存在接受家長禮品禮金的行為;所有班主任須同時報告本班學生座位安排和調換規則。
高校教師主要報告是否存在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是否存在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及濫用學術資源的行為;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為;是否存在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的行為;是否存在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行為。
山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凡拒絕報告或未如實報告相關行為的教師,一經查實,記入教師負面記錄清單。未組織報告或在報告中弄虛作假的學校,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同時,山西省教育廳將在官網開設師德失范行為曝光專欄,對查實的違反師德事件進行公開通報。(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山西 教師個人師德報告制度